揭市國資黨委〔2020〕24號
關于印發《中共揭陽市國資委黨委領導
班子和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
主體責任清單》的通知
各級黨組織: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從嚴治黨戰略部署和 “健全制度、細化責任、強化問責”的要求,根據市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關于印發中共揭陽市委領導班子和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的通知》精神,結合我委實際,制訂委領導班子和領導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清單如下:
一、市國資委黨委班子責任清單
(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領導
1、建立健全黨風廉政建設領導機制和工作機構。
2、制定反腐倡廉建設規劃,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3、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要求,制定責任清單落實“一崗雙責”。
4、建立督查機制制度,定期組織市屬企業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落實情況考核檢查工作,并根據督查檢查發現問題督促企業進行整改。
5、配合開展紀檢監察工作,全面落實“兩個為主”、“兩個覆蓋”。
(二)指導監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
1、每年部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分工,組織開展責任制落實情況考核。
2、嚴格執行國資系統述廉述職制度和書面述廉報告制度,強化對所監管企業領導人員的監督。
3、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列入民主生活會和民主評議等黨內政治生活的重要內容,每年開展自查自糾。
4、建立健全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社會評價機制。
5、每年年度總結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執行情況,向市紀委做專題報告。
(三)加強黨性黨風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
1、認真組織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組織開展黨紀政紀法紀教育。
2、形式多樣開展廉政宣傳教育活動。
3、嚴格執行領導班子談心談話制度,強化領導班子內部教育和監督。
(四)防治選人用人不正之風
1、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每年開展執行情況檢查。
2、規范人員招錄和選拔任用制度,落實選拔任用工作責任制。
3、建立完善黨員干部日常管理和監督考核機制。
(五)加強作風建設
1、堅決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及省委、市委實施辦法,定期排查并治理作風方面的苗頭性問題。
2、深化作風建設,治理“為官不為”,及時糾治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
3、建立完善監督機制,加強領導干部“八小時以外”活動情況的監督。
4、嚴格執行領導干部網絡問政和接待群眾來訪制度,暢通職工、群眾訴求工作機制。
(六)加強源頭防治腐敗
1、深化體制改革、促進“五位一體”建設,構建權力運行、制約、監督機制,開展廉政風險排查和防控。
2、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主動將廉政(潔)要求融入業務工作流程。
3、嚴格財政預算和專項資金管理,規范財政財務管理。
4、推進行政效能建設,促進國資工作規范化、公開化、信息化。
5、嚴格實施黨務、政務以及財務公開制度,及時更新公開內容。
6、嚴格執行審計制度,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及時嚴肅處理。
7、堅持推進制度改革和創新,堅持“三重一大”工作制度,積極推進源頭防腐。
(七)領導、組織并支持懲處腐敗工作
1、支持執紀執法機關依紀依法懲治腐敗,為紀檢監察部門開展工作提供必要保障和工作條件。
2、積極開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工作,推進違紀違法問題的深入查處。
二、市國資委黨委書記、主任林樹宏責任清單
(一)履行領導責任
1、堅持將黨風廉政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與業務工作一起部署、檢查、考核、總結。
2、堅持每年參加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會議,組織開展國資委專題會議并講話。
3、堅持每年定期組織召開黨委會,專題研究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4、堅持每年參加市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有關活動。
(二)落實工作部署
1、堅持每年定期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調研。
2、堅持每年定期聽取有關工作情況匯報。
3、堅持及時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作出批示。
4、堅持抓好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反饋意見的整改落實。
5、堅持抓好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以身作則自覺糾正“四風”。
6、堅持推進廉政(潔)風險防控機制建設,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物資采購和工程招標,自覺防止利益沖突和利益輸送。
(三)加強工作檢查
1、堅持督促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帶頭開展責任制檢查考核。
2、堅持按時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及時報告個人“八小時以外”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督促班子成員執行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和“八小時以外”活動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報告制度。
(四)加強干部管理
1、堅持每年帶頭上廉政黨課。
2、堅持每年與黨委班子其他成員、所監管企業黨組織書記談心談話。
(五)發揮示范表率作用
1、堅持帶頭遵守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自覺執行利益沖突回避。
2、堅持帶頭管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嚴格執行回避制度,模范遵守紀律和規矩。
3、堅持帶頭述責述廉述德,過好黨內組織生活,自覺接受監督,認真執行請示報告制度。
4、堅持支持紀檢監察機關和干部開展監督執紀問責。
三、市國資委黨委成員、副主任劉俊宏同志責任清單
(一)推進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1、堅持履行“一崗雙責”,每年將黨風廉政建設與分管業務工作一起抓,按時完成黨風廉政建設年度責任分工任務。
2、堅持推進分管領域權力監督制約機制建設,定期開展廉政(潔)風險排查。
3、堅持深入基層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及時糾正損害職工群眾利益的問題。
4、堅持推進制度改革和創新,規范管理,嚴格紀律,積極采取措施從源頭上治理腐敗。
(二)加強分管干部的教育管理
1、堅持加強分管干部職工的廉政教育,每年分期分批開展談心談話。
2、堅持模范遵守黨的紀律和規矩,督促責任范圍內的干部職工自覺遵守廉潔自律規定。
3、堅持抓好職責范圍內的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自覺糾正“四風”。
4、堅持加強對分管干部的日常監督,及時整改報告存在問題,注意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三)發揮帶頭表率作用
1、堅持按時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及時報告個人“八小時以外”活動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
2、堅持自覺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行回避制度,自覺防止利益沖突。
3、堅持按時向黨委報告履行“一崗雙責”情況,過好黨內組織生活,自覺接受監督。
四、市國資委黨委成員、副主任楊獻軍同志責任清單
(一)推進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1、堅持履行“一崗雙責”,每年將黨風廉政建設與分管業務工作一起抓,按時完成黨風廉政建設年度責任分工任務。
2、堅持推進分管領域權力監督制約機制建設,定期開展廉政(潔)風險排查。
3、堅持深入基層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及時糾正損害職工群眾利益的問題。
4、堅持推進制度改革和創新,規范管理,嚴格紀律,積極采取措施從源頭上治理腐敗。
(二)加強分管干部的教育管理
1、堅持加強分管干部職工的廉政教育,每年分期分批開展談心談話。
2、堅持模范遵守黨的紀律和規矩,督促責任范圍內的干部職工自覺遵守廉潔自律規定。
3、堅持抓好職責范圍內的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自覺糾正“四風”。
4、堅持加強對分管干部的日常監督,及時整改報告存在問題,注意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三)發揮帶頭表率作用
1、堅持按時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及時報告個人“八小時以外”活動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
2、堅持自覺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行回避制度,自覺防止利益沖突。
3、堅持按時向黨委報告履行“一崗雙責”情況,過好黨內組織生活,自覺接受監督。
五、市國資委四級調研員曾英杰同志責任清單
(一)推進分管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1、堅持履行“一崗雙責”,每年將黨風廉政建設與分管業務工作一起抓,按時完成黨風廉政建設年度責任分工任務。
2、堅持推進分管領域權力監督制約機制建設,定期開展廉政(潔)風險排查。
3、堅持深入基層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及時糾正損害職工群眾利益的問題。
4、堅持推進制度改革和創新,規范管理,嚴格紀律,積極采取措施從源頭上治理腐敗。
(二)加強分管干部的教育管理
1、堅持加強分管干部職工的廉政教育,每年分期分批開展談心談話。
2、堅持模范遵守黨的紀律和規矩,督促責任范圍內的干部職工自覺遵守廉潔自律規定。
3、堅持抓好職責范圍內的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落實,自覺糾正“四風”。
4、堅持加強對分管干部的日常監督,及時整改報告存在問題,注意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
(三)發揮帶頭表率作用
1、堅持按時填報個人有關事項,及時報告個人“八小時以外”活動重大問題和重要事項。
2、堅持自覺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嚴格執行回避制度,自覺防止利益沖突。
3、堅持按時向黨委報告履行“一崗雙責”情況,過好黨內組織生活,自覺接受監督。
中共揭陽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委員會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