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申請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哪些條件?
答:根據《畜牧法》第二十四條規定:
申請取得種畜禽生產經營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生產經營的種畜禽是通過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委員會審定或者鑒定的品種、配套系,或者是經批準引進的境外品種、配套系;
(二)有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畜牧獸醫技術人員;
(三)有與生產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繁育設施設備;
(四)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規定的種畜禽防疫條件;
(五)有完善的質量管理和育種記錄制度;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