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當事人:揭陽市港華貿易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5200MA4UTTXB9R
法定代表人姓名:楊劍
住所:揭陽市惠來縣靖海鎮驛后村庵泉路自編8號
2021年9月7日,我局收到楊劍的舉報稱其發現揭陽市港華貿易有限公司盜用其個人身份信息注冊公司,因該公司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導致他無法購買發票,但他本人并未注冊過該公司。現希望相關單位協調處理,要求該公司注銷其個人信息。經查詢業務系統和登記檔案資料,揭陽市港華貿易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7日成立,2019年7月5日被本局吊銷營業執照,檔案資料中的法定代表人楊劍與舉報人楊劍的身份證信息中的有效期限不同,為查明事實,2021年9月26日本局決定對該舉報線索立案調查。
2021年9月8日本局向惠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協助調查函”,核查該公司住所及其經營情況。2021年9月22日收到惠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復函稱無法找到該公司住所且該公司于2019年7月5日被吊銷營業執照。同日,將該舉報線索通過國家企業信息公示系統(廣東)公告《關于揭陽市港華貿易有限公司涉嫌冒名登記的情況公示》,至2021年10月23日公示期滿,未收到任何異議或相關情況線索。
2021年9月9日通過EMS向揭陽市港華貿易有限公司的住所寄出《詢問通知書》;9月16日因無法取得與該公司聯系,信件被退回。同日,向舉報人楊劍發出協助核查通知書,要求舉報人提交相關舉證材料,2021年9月26日收到楊劍經上海市華天律師事務所見證的承諾書、身份證復印件各1頁,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練塘派出所的補辦身份證證明書1頁,筆跡樣本提取表(一)(二)二份共4頁。
2021年10月8日本局委托廣東明鑒文書司法鑒定所對揭陽市港華貿易有限公司檔案資料上的“法定代表人登記表”中“楊劍”簽字與舉報人楊劍承諾書中的“承諾人”簽名處“楊劍”字跡作筆跡鑒定。2021年10月27日收到結論,證明登記檔案資料上“法定代表人登記表”中“楊劍”簽字并非舉報人楊劍本人所簽。
2021年11月8日,本局對揭陽市港華貿易有限公司作出“撤銷行政許可聽證告知書”公告送達,擬撤銷2016年8月17日核準揭陽市港華貿易有限公司設立登記,告知書于2022年1月14日期滿,本局未收到揭陽市港華貿易有限公司的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訴求。
揭陽市港華貿易有限公司冒用楊劍身份證信息的不正當手段取得核準設立登記,且該公司下落不明,無法律責任行為人,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16年修正本)第六十四條“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所指的行為,違法情節嚴重。本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2016年修正本)第六十四條“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的規定, 2022年1月18日經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局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決定撤銷2016年8月17日核準揭陽市港華貿易有限公司設立登記的行政許可。
如不服本決定,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揭陽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或者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直接向揭陽市榕城區人民法院起訴。
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 1 月 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