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市場監管局(分局)、市藥檢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的通知》(粵財社〔2021〕264號)及《廣東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轉發關于提前下達2022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的通知》(粵藥監辦【2021】413號)有關文件精神,省財政廳提前下達我市2022年藥品監管管理專項資金671.7萬元(分別為省藥品監管能力建設資金-執法裝備及檢驗檢測設備購置資金301萬元;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抽檢資金254.25萬元;省地方隊伍能力建設資金43萬元;省藥品稽查執法及綜合監管資金73.45萬元)。我局按照省財政廳下達的資金以及省藥監局下發的任務清單和績效目標,采用因素分配法,制定了各縣(市、區)及分局的資金分配方案,并經市局黨組會討論通過,專項資金由市財政局下達。現將專項資金轉移市縣的任務清單和績效目標同步下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2 年省級藥品監管專項資金基本情況
(一)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抽檢資金 254.25 萬元。
根據《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為了解我市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狀況,發現、防控、降低不合格“兩品一 械”導致的安全風險,安排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抽檢資金254.25萬元,根據各地承擔的省級抽檢工作任務,采取因素法方式分配,主要用于各地完成省級“兩品一械”抽檢工作任務。
(二)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能力建設資金301萬元。
根據《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加強藥品監管能力建設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21〕16 號)、《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印發全國藥品監督管理系統執法檢查基本裝備配備標準的通知》(藥監綜〔2020〕41 號)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要求,為改善基層藥品監管條件,提升基層藥品監管能力和水平,加強藥品安全監管的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提升地市級藥品檢驗檢測能力,安排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管能力建設資金 301 萬元。采取因素法方式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地市藥品檢驗機構數量、轄區藥械化企業數量、常住人口數量和預算執行情況,主要用于粵東西北地區開展藥品執法裝備及檢驗檢測設備購置。
(三)省藥品稽查執法及綜合監管資金 73.45 萬元。
根據《藥品管理法》《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和《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財政廳舉報重大食品藥品違法行為獎勵辦法》等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為加大力度整治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市場,進一步規范藥械化的生產和流通秩序,凈化市場,形成高壓態勢和震懾作用,安排藥品稽查執法和綜合監管資金 73.45萬元,采取因素法方式分配,分配因素包括:省級優秀案例數量、辦理案件數量、常住人口數量和預算執行情況。資金主要用于粵東西北地區開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活動和查處案件。
(四)省地方隊伍能力建設資金 731 萬元。
根據《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2018-2022 年全國干部教育培訓綱要》(中發〔2018〕37 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藥品監管系統干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國藥監人〔2019〕22 號),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干部培訓,著力培養造就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藥品監管隊伍,不斷提高全省藥品地方隊伍監管能力,安排地方隊伍能力建設資金 43 萬元,采取因素法方式分配,分配因素包括:各縣(市、區)局培訓人數和年度支出進度執行情況。資金主要用于粵東西北地區市、縣(市、區)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藥品及相關監管干部培訓。
二、認真做好省級藥品監管專項資金績效管理工作
預算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附件 2)本次一并下達給各單位,績效目標下達后,無特殊原因一般不予調整。各單位要加強專項資金的績效管理,對照績效目標做好績效監控、績效評價等各環節工作,確保專項資金發揮實效,年度績效目標如期實現。
三、扎實推進省級藥品監管專項資金預算執行工作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專項資金預算執行工作,加強項目管理,落實項目負責人制度,提早謀劃并做好全年支出計劃,涉及政府采購的項目要提前做好采購調研和需求編制等各項前期準備工作,確保各項目按照年度計劃依時推進并與序時進度相匹配,切實提 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率。
各單位在省級專項資金管理過程中遇有問題,請及時與市市監局聯系,聯系人及電話:黃丹娜,8291582。
附件:.2022年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專項資金(市場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轉移市縣任務清單
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