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負責科室 |
抽查任務名稱 |
實施部門 |
抽查事項(一般/重點) |
抽查類型 |
抽查對象范圍 |
抽查對象總數 |
抽取比例 |
抽查時間 |
是否部門聯合抽查 |
4452002023001 |
信用監管科 |
全市企業不定向抽查 |
信用監管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登記事項、公示信息兩大抽查類別檢查。(一般檢查事項) |
不定向 |
2022年度年報的企業 |
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企業數量 |
市局登記的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A的抽取1%、B的抽取3%、C的抽取5%、D的抽取10%。各地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對登記的企業自行開展抽查(省局、市局抽取并組織實施檢查的企業數量計入各地2023年度企業年度抽查總量) |
2023年7月至11月 |
是 |
4452002023002 |
價監競爭科 |
直銷行業打傳規直專項抽查 |
價監競爭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直銷企業及關聯主體是否存在違規直銷、傳銷、虛假宣傳等行為。(一般檢查事項) |
定向 |
轄區直銷企業及其關聯主體(包括直銷企業的分支機構、服務網點、經銷商等) |
實施部門統計 |
30% |
2023年5月至8月 |
否 |
4452002023003 |
價監競爭科 |
電子商務平臺不正當競爭、涉傳行為專項抽查 |
價監競爭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電子商務平臺及平臺內經營者是否存在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及仿冒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詆毀、不正當有獎銷售等行為,是否存在傳銷行為以及為傳銷提供條件行為。(一般檢查事項) |
定向 |
轄區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及平臺內經營者 |
實施部門統計 |
30% |
2023年5月至8月 |
否 |
4452002023004 |
價監競爭科 |
價格行為檢查 |
價監競爭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電子商務平臺及平臺內經營者是否存在不明碼標價情況及其它價格行為的檢查。(一般檢查事項) |
定向 |
《價格法》規定的經營者 |
實施部門統計 |
/ |
2023年5月至8月 |
否 |
4452002023005 |
價監競爭科 |
醫療領域專項抽查 |
價監競爭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是否按規定的醫療服務項目和標準收費,有無違反規定自立項目、自定標準收費,分解項目收費,強行收費以及只收費不服務或少服務;是否按規定明碼標價。(一般檢查事項) |
定向 |
公立醫療機構 |
實施部門統計 |
3% |
2023年5月至8月 |
否 |
4452002023006 |
價監競爭科 |
教育領域專項抽查 |
價監競爭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中小學是否存在自立項目收費;是否存在服務性收費、代收代支強制性收費。(一般檢查事項) |
定向 |
中小學 |
實施部門統計 |
5% |
2023年5月至8月 |
否 |
4452002023007 |
標準化科 |
對全市自我聲明公開的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監督抽查 |
標準化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企業標準自我聲明監督檢查、團體標準自我聲明監督檢查。(一般檢查事項) |
不定向 |
全市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自我聲明公開的標準 |
實施部門統計 |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印發的《團體標準隨機抽查工作指引》《企業標準隨機抽查工作指引》,結合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
2023年7月至11月 |
否 |
4452002023008 |
網監科 |
電子商務經營行為監督檢查 |
網監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履行主體責任的檢查。(一般檢查事項) |
定向 |
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 |
廣東省注冊的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 |
100% |
2023年12月 |
否 |
4452002023009 |
廣告科 |
廣告行為檢查 |
廣告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主發布相關廣告的審查批準情況的檢查。(一般檢查事項) |
不定向 |
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營單位 |
實施部門統計 |
10% |
2023年3月至9月 |
否 |
4452002023010 |
廣告科 |
廣告行為檢查 |
廣告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建立健全廣告業務的承接登記、審核及檔案管理制度情況的檢查。(一般檢查事項) |
不定向 |
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其他經營單位 |
實施部門統計 |
10% |
2023年3月至9月 |
否 |
4452002023011 |
知識產權促進科 |
全市商標代理機構定向抽查 |
知識產權促進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依據《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對商標代理機構的商標代理行為進行檢查。(一般檢查事項) |
定向 |
全市商標代理機構 |
實施部門統計 |
6% |
2023年11月30日前 |
否 |
4452002023012 |
知識產權保護科 |
全市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合法使用人定向抽查 |
知識產權保護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專用標志使用是否符合《廣東省地理標志條例》(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23號)、《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國家知識產權局公告第三五四號)規定。(一般檢查事項) |
定向 |
全市地理標志專用標志合法使用人 |
實施部門統計 |
10% |
2023年10月31日前 |
否 |
4452002023013 |
知識產權保護科 |
全市重點專業市場知識產權保護狀況定向抽查 |
知識產權保護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1.重點專業市場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建立情況;2.重點專業市場知識產權保護機制運行情況;3.重點專業市場內經營者是否存在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一般檢查事項) |
定向 |
重點專業市場 |
實施部門統計 |
10% |
2023年1月至12月 |
否 |
4452002023014 |
知識產權保護科 |
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履行情況定向抽查 |
知識產權保護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被請求人是否履行生效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書義務。(一般檢查事項) |
定向 |
轄區內被行政部門責令停止侵權的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案件被請求人 |
實施部門統計 |
30% |
2023年5月至10月 |
否 |
4452002023015 |
質量監督科 |
生產許可獲證企業證后隨機抽查 |
省局委托相關機構派出專家會同各地市局開展 |
對我市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開展生產許可資格檢查以及條件檢查。(重點檢查事項) |
定向 |
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 |
實施部門統計 |
約35% |
2023年7月至12月 |
否 |
4452002023016 |
食品生產科 |
食品生產監督檢查 |
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生產主體資格、生產環境條件、進貨查驗、生產過程控制、產品檢驗、貯存及交付控制、產品標準執行情況、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從業人員管理、食品安全事故處置等事項。(重點檢查事項) |
定向 |
全市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濕米粉、醬腌菜、大米、肉制品、糕點、蜜餞、炒貨、食用油等重點品種食品生產企業 |
約450家 |
10% |
2023年2月至11月 |
否 |
4452002023017 |
食品生產科 |
食品相關產品監督抽查 |
食品生產科 |
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重點檢查事項) |
定向 |
全市獲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企業 |
約213家 |
10% |
2023年2月至11月 |
否 |
4452002023018 |
食品經營科 |
全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
食品經營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食品經營主體資格、食品安全制度落實情況、餐飲操作規范落實情況等。(重點檢查事項) |
定向 |
全市中央廚房、集體用餐配送單位 |
按實際在營開展 |
根據《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確定 |
2023年12月前 |
否 |
4452002023019 |
食品經營科 |
全市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督檢查 |
食品經營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食品經營主體資格、食品安全制度落實情況、餐飲操作規范落實情況等。(重點檢查事項) |
定向 |
全市學校(含幼兒園)食堂 |
實施部門統計 |
根據《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辦法(試行)》以及春秋兩季專項檢查確定 |
2023年12月之前 |
否 |
4452002023020 |
食品經營科 |
全市食品銷售監督檢查 |
食品經營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食品銷售者主體資質、進貨查驗、銷售過程控制等《食品安全法》規定應當履行的義務。(重點檢查事項) |
不定向 |
全市食品銷售者 |
實施部門統計 |
根據《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和《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做好食品銷售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確定 |
2023年12月之前 |
否 |
4452002023021 |
食品經營科 |
全市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銷售監督檢查 |
食品經營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的義務(重點檢查事項) |
定向 |
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零售)市場) |
實施部門統計 |
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和《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銷售做好食品銷售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確定 |
2023年12月之前 |
否 |
4452002023022 |
食品經營科 |
全市食用農產品銷售者監督檢查 |
食品經營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的義務(重點檢查事項) |
不定向 |
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和農貿(零售)市場) |
實施部門統計 |
根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參考《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確定 |
2023年12月之前 |
否 |
4452002023023 |
食品經營科 |
全市特殊食品銷售者定向抽查 |
食品經營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特殊食品銷售者經營資質、產品合法性、進貨查驗、銷售過程控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等。(重點檢查事項) |
定向 |
嬰幼兒配方食品銷售者、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銷售者、保健食品銷售者 |
實施部門統計 |
根據《食品生產經營監督檢查管理辦法》,結合實際情況確定 |
2023年12月之前 |
否 |
4452002023024 |
特種設備科 |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監督檢查 |
特種設備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狀況的檢查。(重點檢查事項) |
定向 |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 |
實施部門統計 |
約5% |
2023年7月至12月 |
否 |
4452002023025 |
計量科 |
在用計量器具監督抽查性檢定 |
計量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在用計量器具計量性能。(一般檢查事項) |
定向 |
強檢計量器具使用單位 |
根據工作實際確定數量 |
按工作實際確定比例 |
2023年11月底前 |
否 |
4452002023026 |
計量科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專項計量監督抽查 |
計量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標注及凈含量。(一般檢查事項) |
定向 |
定量包裝商品銷售者、生產者 |
根據工作實際確定數量 |
按工作實際確定比例 |
2023年11月底前 |
否 |
4452002023027 |
計量科 |
用能產品能效標識計量監督抽查 |
計量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用能產品能效標識。(一般檢查事項) |
定向 |
應實行能效標識管理的產品的生產、銷售企業 |
根據工作實際確定數量 |
按工作實際確定比例 |
2023年11月底前 |
否 |
4452002023028 |
計量科 |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專項監督檢查 |
計量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專項監督檢查(一般檢查事項) |
定向 |
法定計量檢定機構 |
根據工作實際確定數量 |
按工作實際確定比例 |
2023年11月底前 |
否 |
4452002023029 |
認監科 |
強制性產品認證活動監督檢查 |
認監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機構及獲證組織履行主體責任的檢查(一般檢查事項) |
定向 |
強制性產品認證獲證組織 |
實施部門統計
|
3% |
2023年3月至9月 |
否 |
4452002023030 |
認監科 |
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監督抽查 |
認監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檢驗檢測機構監督抽查(一般檢查事項) |
定向 |
全市獲得省市場監管局頒發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機構 |
實施部門統計
|
按市場監管總局、省局部署及各地工作實際確定比例 |
2023年11月底 |
是 |
4452002023031 |
認監科 |
自愿性認證從業機構監督檢查 |
認監科、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認證活動、認證結果監督檢查(一般檢查事項) |
定向 |
全市認證機構(含分支機構)、獲證組織(由市場監管總局、省局委托、指定任務明確檢查對象) |
市場監管總局指定的認證機構、獲證組織 |
按市場監管總局、省局部署執行 |
2022年11月底前 |
否 |
4452002023032 |
相關業務指導科室 |
各地按照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自行開展雙隨機抽查 |
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各地按照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自行開展雙隨機抽查 |
定向或不定向 |
對應各抽查對象庫 |
根據實際情況動態更新 |
各地根據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對轄區內企業自行開展抽查(局抽取并組織實施檢查的企業數量計入各地2023年度企業年度抽查總量) |
2023年11月底前 |
是 |
4452002023033 |
相關業務指導科室 |
各地按照隨機抽查事項清單自行開展雙隨機抽查 |
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 |
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其他工作計劃、任務在實際工作中能實現部門聯合抽查的,也可進行動態調整) |
定向 |
對應各抽查對象庫的交集 |
根據實際情況動態更新 |
各地開展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 |
2023年11月底前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