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5條、第26條、第114條;《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17條,第59條第七項的有關規定,為加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確保道路安全有序暢通,從2016年5月20日在惠來縣城區的文昌路口、海關路口、南昌加油站路口、神泉路口、惠來賓館路口、東華路口等六個紅綠燈路口實施電子警察抓拍闖紅燈、逆行、壓線等交通違法行為以及紅綠燈路口不按規定停車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希望廣大交通參與者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規。
特此公告。
惠來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