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6日下午16時許,江春鵬(男,26歲,生前系某能源集團股份公司(惠來)開關站工程師)與同事王某博、馬某、辛某到惠來縣前詹鎮赤澳村附近海邊游玩,江春鵬在沙灘上沒有下水,馬某、辛某在淺水區玩,王某博則趟行到海水齊腰深處玩耍,期間被海浪沖擊踩空落水并呼救,江春鵬見狀從岸上沖下海救人,后拉住王某博并抓到一個桶狀泡沫浮標,二人遂同抱趴在浮標上面,不料海浪太大,江春鵬被拍打脫離浮標卷走。馬某、辛某因不會游泳只能在海邊呼救,當地村民方海森(男,34歲)聽到呼救后,趕緊下海將王某博救起。約十分鐘后,江春鵬被海浪卷回岸邊,同伴對江春鵬進行急救,但已無生命體征,后醫生趕到確認江春鵬已溺水死亡。
按照《揭陽市見義勇為人員獎勵和保障實施辦法》規定,經市、縣二級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調查核實,并經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一致通過,初步確認江春鵬、方海森的行為符合見義勇為行為。
江春鵬、方海森舍己救人事跡在當地引起極大反響,為倡導見義勇為,弘揚社會正氣,同時保證公平公正,現在此向全市各界征求對確認江春鵬、方海森的行為為見義勇為的意見。
如有不同意見,請于公示起7天內,向揭陽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反映。聯系電話:8234312。
特此公示。
揭陽市見義勇為評定委員會
2021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