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綜述
2014年全市廢水排放總量22789.89萬噸,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3847.62萬噸,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18923.39萬噸。全市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86471.27噸,氨氮排放總量9974.88噸。
全市廢氣中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28148.05噸,氮氧化物排放總量23436.58噸,工業煙(粉)塵排放總量8990.18噸。
全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155.59萬噸;危險廢物產生量0.16萬噸。
· 廢水
廢水排放量 2014年全市廢水排放總量22789.89萬噸,較上年減少7.77%。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3847.62萬噸,占廢水排放總量的16.88%;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18923.39萬噸,占廢水排放總量的83.03%。
化學需氧量排放量 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86471.27噸。其中工業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12430.27噸,占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的14.38%;生活污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56872.5噸,占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的65.77%;農業化學需氧量排放17146.5噸,占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的19.83%;集中式治理設施化學需氧量排放22噸,占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的0.03%。
氨氮排放量 氨氮排放總量9974.88噸。其中工業氨氮排放量614.89噸,占氨氮排放總量的6.16%;生活氨氮排放量7779.3噸,占氨氮排放總量的77.99%;農業氨氮排放量1567.49噸,占氨氮排放總量的15.71%;集中式治理設施氨氮排放總量13.2噸,占氨氮排放總量的0.13%。
· 廢氣
二氧化硫 全市工業廢氣排放總量為876.87億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28148.05噸,其中工業二氧化硫排放23828.8噸,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的84.66%;生活二氧化硫排放4318噸,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的15.34%。
氮氧化物 全市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為23436.58噸,其中工業氮氧化物排放量9379.59噸,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的40.02%;城鎮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635噸,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的2.71%;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為13418.92噸,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的57.26%。
煙(粉)塵 全市煙(粉)塵排放總量11818.54噸,其中,工業煙(粉)塵排放量8990.18噸,占全市煙(粉)塵排放總量的76.07%;城鎮生活煙塵排放量2540噸,占全市煙(粉)塵排放總量的21.49%,機動車煙塵排放量288.22噸,占全市煙(粉)塵排放總量的2.44%。
· 工業固體廢物
全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155.59萬噸,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量155.54萬噸,處置量0.05萬噸;危險廢物處置量0.16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