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綜述
2015年全市廢水排放總量24739.83萬噸,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5594.33萬噸,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19132.5萬噸。全市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82455.56噸,氨氮排放總量9664.3噸。
全市廢氣中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27224.83噸,氮氧化物排放總量23149.86噸,煙(粉)塵排放總量6237.88噸。
全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115.58萬噸;危險廢物轉移處置量0.22萬噸。
· 廢水
廢水排放量 2015年全市廢水排放總量24739.83萬噸,較上年多8.55%。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5594.33萬噸,占廢水排放總量的22.61%;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19132.5萬噸,占廢水排放總量的77.33%。
化學需氧量排放量 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82455.56噸。其中工業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10263.54噸,占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的12.45%;生活污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56013噸,占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的67.93%;農業化學需氧量排放16157.01噸,占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的19.59%;集中式治理設施化學需氧量排放22噸,占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的0.03%。
氨氮排放量 氨氮排放總量9664.3噸。其中工業氨氮排放量640.78噸,占氨氮排放總量的6.63%;生活氨氮排放量7485噸,占氨氮排放總量的77.45%;農業氨氮排放量1525.32噸,占氨氮排放總量的15.78%;集中式治理設施氨氮排放總量13.2噸,占氨氮排放總量的0.14%。
· 廢氣
二氧化硫 全市工業廢氣排放總量為702.73億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27224.83噸,其中工業二氧化硫排放22905.58噸,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的84.13%;生活二氧化硫排放4318噸,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的15.86%。
氮氧化物 全市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為23149.86噸,其中工業氮氧化物排放量8609.77噸,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的37.19%;城鎮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635噸,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的2.74%;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為13903.02噸,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的60.06%。
煙(粉)塵 全市煙(粉)塵排放總量6237.88噸,其中,工業煙(粉)塵排放量3375噸,占全市煙(粉)塵排放總量的54.1%;城鎮生活煙塵排放量2540噸,占全市煙(粉)塵排放總量的40.72%,機動車煙塵排放量322.74噸,占全市煙(粉)塵排放總量的5.17%。
· 工業固體廢物
全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115.58萬噸,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量114.48萬噸,處置量1.1萬噸;危險廢物轉移處置量0.22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