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環保局(環安局),市局各科室、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81號),根據環境保護部《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關于開展火電、造紙行業和京津冀試點城市高架源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省環保廳轉發通知要求,我局編制了《揭陽市開展火電、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方案》,現將《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揭陽市環境保護局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揭陽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2017年2月23日印發
揭陽市開展火電、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81號),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根據環境保護部《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關于開展火電、造紙行業和京津冀試點城市高架源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的通知》及省環保廳轉發通知要求,為進一步做好我市火電、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二、發證范圍
火電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范圍為執行《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13223)的火電機組所在企業。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發放范圍為所有制漿企業、造紙企業、漿紙聯合企業、列入2015年環境統計口徑范圍內的紙制品企業。
三、工作任務
(一)做好實施準備
各級環保部門要開展管轄范圍內企業調查摸底,明確排污許可證核發對象和實施方案,于2月底前完成,并報市環保局備案。各級環保部門要依托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開展排污許可證的核發與管理工作。
(二)指導企業申報
各級環保部門要按照《暫行規定》和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以下簡稱“技術規范”),指導企業確定和計算申請排放污染物種類、濃度和排放量等許可事項,制定自行監測等方案,按規定開展申請前信息公開并提交《排污許可證申領信息公開情況說明表(試行)》,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公眾端網址:http://permit.mep.gov.cn)上填報《排污許可證申請表(試行)》,簽署《承諾書》并在規定期限內到核發機關申請排污許可證。企業可以委托第三方咨詢機構協助填報,但企業仍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三)規范審查核發
各級環保部門按規定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管理端網址(http://10.102.36.1/permit/login.jsp)上,審核企業申請材料的合規性和完整性。按照《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的程序和排污許可證樣本,核發全國統一編碼的排污許可證。2015年1月1日前建成投產的項目按照現有污染源管理,其余項目按照新增污染源管理。
(四)集成管理要求
對已核發排污許可證的企業,各級環保部門將對企業廢水、廢氣排放環境監督管理要求集成到對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的統一監管上。新增污染源環評文件及批復文件中與污染物排放相關的內容須納入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是環境影響后評價中污染排放相關內容的重要依據。在實施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時,排污許可證規定的許可排放量即為企業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總量核算應當采用排污許可證執行過程中的實際排放量。通過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統一收集、存儲、管理排污許可證信息,實現各級聯網、數據集成、信息共享。形成的實際排放數據作為環境保護部門排污收費、環境統計等各項固定污染源環境管理的數據來源。
(五)強化環境監管
各級環保部門應結合我市排污許可證專項檢查工作,制定監管計劃,開展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監督檢查,重點檢查公眾投訴多的火電、造紙行業排污單位;2017年下半年對火電、造紙企業無證排污行為集中開展監管執法。要督促企業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運行維護污染治理設施、開展自行監測、做好臺賬記錄,按期上報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確保按證排污。環保部門應當公開檢查結果、執法監測結果、處罰結論等監管信息,鼓勵社會公眾、媒體等參與監督。
四、工作分工
市、區縣環保部門,按日常監督管理權限核發排污許可證,并實施排污許可證管理。
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負責牽頭開展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
各有關單位按各自職責向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提供對企業的環境管理要求。環境監察部門負責對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據排污許可證對排污單位排放污染物行為進行監管執法,依法查處無證或不按證排污的違法行為。
法規宣傳部門負責排污許可制改革的宣傳工作。
信息部門負責我市與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專網的連線工作,協助做好排污許可證信息公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按各自職責,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專人,確保我市火電、造紙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申領與核發工作按期保質完成。
(二)依法嚴格監管
各級環境保護部門應將依證監管作為監管執法的重要內容,制定監管計劃(2017年6月底前完成),健全制度機制,認真審核執行報告和排放數據,如實記錄監管情況,不斷完善監管臺賬,定期公開監管檢查和執法信息,依法嚴厲打擊無證排污和不按證排污等違法行為,做到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違法嚴懲。
(三)加強宣傳培訓
各級環保部門要立即組織行政區域內相關部門、環境管理工作人員和企業開展排污許可制宣傳和專題培訓,通過多種渠道向管理部門、排污單位和社會公眾宣傳排污許可制的改革精神,系統解讀排污許可制改革的總體思路、工作要求和技術規范,為全面推行排污許可制改革做好工作動員、思想準備和政策法規宣貫。
(四)及時報送信息
各級環保部門應結合日常的執法檢查工作,將行政區域內排污許可證檢查處理情況及火電、造紙行業排污許可證實施工作進展及申請、核發情況于每月23日前報送市環保局總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