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綜述
2016年全市廢水排放總量22759.88萬噸,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3461.65萬噸,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19285.00萬噸,集中式治理設施廢水排放量13.23萬噸。全市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60986.31噸,氨氮排放總量7760.75噸。
全市廢氣中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12379.31噸,氮氧化物排放總量19160.64噸,煙(粉)塵排放總量4918.75噸。
全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129.95萬噸;危險廢物產生量0.42萬噸。
· 廢水
廢水排放量 2016年全市廢水排放總量22759.88萬噸,較上年24739.82萬噸少8.01%。其中工業廢水排放量3461.65萬噸,占廢水排放總量的15.21%;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19285萬噸,占廢水排放總量的84.73%;集中式治理設施13.23萬噸,占廢水排放總量的0.06%
化學需氧量排放量 主要污染物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60986.31噸,其中工業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3615.28噸,占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的5.93%;生活污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56459.00噸,占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的92.58%;農業(大型畜禽養殖場)化學需氧量排放899.94噸,占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的1.48%;集中式治理設施化學需氧量排放12.09噸,占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的0.02%。
氨氮排放量 氨氮排放總量7760.75噸,其中工業氨氮排放量194.61噸,占氨氮排放總量的2.51%;生活氨氮排放量7544.00噸,占氨氮排放總量的97.2%;農業(大型畜禽養殖場)氨氮排放量 20.73噸,占氨氮排放總量的0.27%;集中式治理設施氨氮排放總量1.41噸,占氨氮排放總量的0.02%。
· 廢氣
二氧化硫 全市工業廢氣排放總量為554.97 億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為12379.31噸,其中工業二氧化硫排放8060.06噸,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的65.11%;生活二氧化硫排放4318.00噸,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量的34.88%;集中式治理設施二氧化硫排放1.25噸,占全市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的0.01%。
氮氧化物 全市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為19160.64噸,其中工業氮氧化物排放量5331.57噸,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的27.83%;城鎮生活氮氧化物排放量635.00噸,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的3.31%;機動車氮氧化物排放量為13191.00噸,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量的68.84%;集中式治理設施氮氧化物排放3.07噸,占全市氮氧化物排放總量的0.02%。
煙(粉)塵 全市煙(粉)塵排放總量4918.75噸,其中,工業煙(粉)塵排放量2063.61噸,占全市煙(粉)塵排放總量的41.95%;城鎮生活煙塵排放量2540.00噸,占全市煙(粉)塵排放總量的51.64%,機動車煙塵排放量315.00噸,占全市煙(粉)塵排放總量的6.4%。
· 工業固體廢物
全市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129.95萬噸,其中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量59.39萬噸,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處置量70.09萬噸,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量0.47萬噸。危險廢物產生量0.42萬噸,其中危險廢物處置量0.12萬噸,危險廢物綜合利用量0.29萬噸,危險廢物貯存量0.01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