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環保局(環安局),市局各科室、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81號),根據環境保護部《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環水體〔2016〕186號)、《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環境保護部令第45號)和《廣東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計劃》(粵府辦〔2017〕29號)要求,我局編制了《揭陽市開展2017年下半年十三個行業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方案》,現將《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揭陽市環境保護局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揭陽市環境保護局辦公室 2017年9月7日印發
揭陽市開展2017年下半年十三個行業
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方案》(國辦發[2016]81號),根據環境保護部《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環境保護部令第45號,以下簡稱“《名錄》”))和《廣東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許可制實施計劃》要求,進一步做好下半年十三個行業排污許可證管理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名錄》的規定,分行業開展企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組織實施工作,確保在《名錄》規定的時限前核發完畢。(鋼鐵、有色金屬冶煉2018年底前完成,其它十一個行業2017年底前完成)
二、發證范圍
《名錄)中規定的電鍍、印染、鋼鐵、石化、水泥、平板玻璃、有色金屬、焦化、氮肥、制糖、原料藥制造、制革、農藥十三個行業。
三、工作任務
(一)做好實施準備
各縣(市、區)環保部門要開展管轄范圍內十三個行業的企業全面調查摸底,明確排污許可證核發對象,于8月25日前完成,并將應發證企業名單報市環保局備案。對未納入摸查名單的現有企業,無正當的理由將不予發證。8月底組織十三個行業企業進行集中培訓。各級環保部門要依托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開展排污許可證的核發與管理工作。
(二)指導企業申報
各級環保部門要按照《暫行規定》和行業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以下簡稱“技術規范”),指導企業在信息平臺(公眾端網址:http://permit.mep.gov.cn)上填報《排污許可證申請表(試行)》,簽署《承諾書》,并在規定時限之前到核發機關申請排污許可證。企業應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法律責任。
(三)規范審查核發
各級環保部門按規定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管理端網址(http://10.102.36.1/permit/login.jsp)上,審核企業申請材料的合規性和完整性。按照《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的程序和技術規范,明確許可事項及環境管理要求,按程序核發全國統一編碼的排污許可證。
(四)強化執法檢查
各級環保部門應當根據行政區域內十三個行業企業分布情況,制定執法檢查計劃,開展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監督檢查工作。督促企業按照排污許可證要求運行維護污染治理設施、開展自行監測和臺賬記錄,按期上報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確保按證排污。各級環保部門應當公開檢查結果、執法監測結果、處罰結論等監管信息,鼓勵社會公眾、媒體等參與監督,并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公布監督檢查情況。
四、核發權限
市級環保部門負責環保部審批項目排污許可證的核發,縣(市、區)環保部門按日常管理權限核發排污許可證,并按屬地管理原則實施排污許可證監管。
五、工作分工
各有關單位按各自職責做好相關工作,向排污許可證核發部門提供對企業的環境管理要求。
環境監察部門負責對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依據排污許可證對排污單位排放污染物行為進行監管執法,依法查處無證或不按證排污的違法行為。
信息部門負責我市與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專網的連線工作,協助做好排污許可證信息公開。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環境保護部門要按各自職責,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專人,確保下半年我市十三個行業企業排污許可證申領與核發工作按期保質完成。
(二)依法嚴格監管
各級環境保護部門應將依證監管作為監管執法的重要內容,制定監管計劃,健全制度機制,認真審核執行報告和排放數據,如實記錄監管情況,不斷完善監管臺賬,定期公開監管檢查和執法信息,依法嚴厲打擊無證排污和不按證排污等違法行為,做到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違法嚴懲。
(三)加強宣傳培訓
各級環保部門要組織開展行政區域內相關部門和排污單位的培訓,并通過多種渠道向排污單位、公眾宣傳排污許可制實施要求。
(四)及時報送信息
各級環保部門應將行政區域內十三個行業排污許可證實施工作進展情況,從9月起每月15日、30日前報送市環保局總量科。上級另有要求的,按上級要求時間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