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揭陽市城區戶外廣告、招牌設置和“夜市”規范管理,改善城市環境,提升文明程度,11月15日,市城管執法局組織召開工作會議,部署加強揭陽市城區戶外廣告、招牌設置和“夜市”規范管理工作,推動《揭陽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揭陽市城區戶外廣告專項規劃(2020—2035年)》(下稱《專項規劃》)進一步落地落實。
會議強調,榕城區、揭東區城管執法局要明確《專項規劃》實施的重要性,扎實推進城區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規范管理工作,努力實現戶外廣告這一公共資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一是全面摸底,形成臺賬。對前期已登記的立柱廣告、電子顯示裝置等大型戶外廣告要繼續進行查漏補缺,形成工作臺賬。二是分類處置,一案一策。按照“拆除一批、規范一批、改造升級一批”的整改思路制定分類處置方案,參照《專項規劃》,對在禁設區內或不符合安全規范要求的一律要拆除;對未經審批但符合總體規劃和安全規范要求的大型戶外廣告暫時予以保留,限期完善審批手續;在可設區內但未達到控制通則規范設置要求的,限期完成整改提升。三是以點帶面,示范引領。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專項規劃》《管理辦法》的規定和設置要求,自選一條主干道或次干道打造成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規范管理示范路,以點帶面帶動其它主次干道進行升級改造。
會議強調,夜市地攤經濟是城市“煙火氣”的體現,對活躍城區夜間市場、拉動靈活就業、增加群眾收入有積極作用,但同時也存在諸如占道經營、影響交通、噪音擾民等城市問題。各級城管執法部門要圍繞市委、市政府“三個最”工作部署,優化營商環境,在做好疫情常態化防控的基礎上,本著“穩定就業、科學設置、規范管理”的目的,按照“便民不擾民,放開不放任”的原則,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的方式,對流動攤點進行科學指導、規范管理,最大限度做好夜市服務保障,緩解執法矛盾,讓城市管理凸顯柔性和精細,彰顯包容和溫度。
市城管執法局分管負責同志,有關業務科室負責同志,榕城區、揭東區城管執法局分管領導及業務負責同志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