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執法局按照揭陽市政府辦公室關于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通知的要求,在完善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建立規章制度、建設公開渠道、落實公開內容、健全工作機制等方面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一、概述
(一)領導重視
推行城市管理工作信息公開是一項涉及面廣、意義重大的工作,我局黨組高度重視,成立了由局長任組長,局其他領導為成員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城市管理信息公開的工作。印制了《揭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信息公開制度》,嚴格按照制度規定開展工作。舉行了信息、保密、文秘等方面知識培訓,提高對信息公開重要性認識,提升業務能力。通過加強組織和制度建設,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工作力度,確保城市管理信息公開工作更加規范有序。
(二)暢通信息公開渠道
加強信息公開建設,通過網站、公開欄、電視、報紙、刊物等渠道,積極做好信息公開準備工作,及時將我局可公開信息予以公開。
(三)及時公開局工作動態,豐富公開內容
通過局網站、電視臺、報紙、公開欄、工作簡報,及時公開我局重大活動、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創新舉措等內容。在局網站發布倡議書、人事信息、政務信息、通知公告等,并對重要活動設置了專欄,便于市民獲取信息,提高對城市管理工作的關注度。
(四)嚴格實行信息公開審查制度,實現有公開必審查
我局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審查制度以來,認真做好制度的落實工作,做到凡是要公開的信息必須進行審查,經批準后才能公開。一是認真做好《揭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文本》中所有信息的保密審查;二是做好局各類信息發布到局網站時的保密審查,如對政務活動信息、工作通報、人事信息等進行保密審查;三是做好在電視、報紙等媒體上公開信息的保密審查。四是做好信息公開欄公開信息的保密審查。在公開這些信息之前,都按信息公開審批程序,經審批同意后才對外發布,有效防止信息公開的隨意性。
(五)編制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指南
為進一步規范我局政務公開的內容、途徑和形式,提高政務公開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依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有關要求,組織編制了《揭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揭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內容覆蓋我局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事項的全部文件信息。
(六)加強網站和公開欄的管理維護
落實辦公室做好對局網站和信息公開欄的管理和維護,確保局的網站運轉正常和公開欄版面的美觀實效,對發現的問題,及時聯系專業人員進行處理,維護網站安全。及時更新有關政務公開信息,使我局政務公開工作有效、有序地開展。
二、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公開信息總數
揭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對政府信息進行了梳理和編目。2013年1月以來,共主動公開信息150多條次。其中:門戶網站86條,工作通報、工作簡報11期,公開欄6條,新聞媒體報道50多條。
(二)在網站公開信息
對城管動態、隊伍建設、專項整治行動等方面的內容在局網站進行公開發布,共公開了86條信息。
(三)在《工作通報》公開信息
2013年,我局共編印《工作通報》11期。
(四)在新聞媒體公開信息
今年來在揭陽電視臺、《揭陽日報》等新聞媒體發布消息50多條次。
(五)重點公開內容
1.機構信息方面。公開了揭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管理職能、內設機構和直屬單位等機構信息。
2.法規公文方面。公開了揭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揭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等法規公文。
3.其他信息方面。
公開監督投訴渠道。公開了市局監督投訴電話和各分局投訴電話,以及揭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網站登錄網址(http://www.jyxzzf.gov.cn/)。
三、依法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我局2013年來沒有接到信息公開申請。
四、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3年,揭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無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五、政府信息公開收費情況
2013年全年在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費用,也不存在違規收取費用問題。
六、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主要是在創新公開方式、加強基礎工作方面較為薄弱,對這些問題將認真改進,促進信息公開工作。
(一)加強學習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廣東省政務公開條例》和《關于進一步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的意見》精神實質的學習和把握,積極開展對信息員的培訓工作,逐步提高信息工作者的政治、業務素質,增強其責任感、使命感、政治敏銳性,為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加大投入力度,完善網絡平臺。增加投入,切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管理系統建設工作,加強局網站建設,增加信息公開工作設備,不斷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效率和質量,確保社會公眾政府信息知情權的有效落實。充分發揮網宣傳作用,及時公開城市管理工作動態及有關信息。
(三)加強基礎工作,提高規范化水平。繼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監督評議制度,將評議工作常規化、日常化;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咨詢服務工作;創新政府信息公開方式,提高信息公開質量;加強宣傳和普及力度,提高公眾對政府信息公開的認知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