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印發<礦業權評估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74號)、《國土資源部關于規范礦業權出讓評估委托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81號)、《國土資源部關于規范礦業權評估報告備案有關事項的通知》(國土資發〔2008〕182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采礦權評估管理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礦管發〔2013〕344號)的有關要求,為做好采礦權評估出讓工作,我局將委托有資質單位對廣東省揭陽市大南山僑區龍湖馬湖嶺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采礦權出讓價款進行評估。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擬委托采礦權出讓價款評估的廣東省揭陽市大南山僑區龍湖馬湖嶺礦區建筑用花崗巖礦區,設計生產規模為10萬立方米/年。
二、具備采礦權出讓價款評估資質的單位均可報名參加,報名時需一次性提交有效的有關工商注冊和采礦權價款評估資質復印件(驗原件)及附件等的材料,委托代理的應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和受托代理人有關證件。
三、報名截止日期:報名材料應在2015年10月31日前送(寄)達我局。
四、評估費用:采礦權評估費為1.5萬元。
五、選擇評估機構方式:我局組織對報名評估機構進行資質審查后進行公示,并通過搖珠方式(搖珠時間另行通知)以1:3選擇有效候選評估機構;選擇結果網上公告,中選評估機構在公布中選后5個工作日內與揭陽市大南山華僑管理區分局簽訂評估合同,逾期視為放棄。
聯系單位:揭陽市國土資源局大南山華僑管理區分局 揭陽市國土資源局礦管科
聯系電話:0663-8223713 6451288, 15975246863 郵政編碼:522000
單位地址:廣東省揭陽市區臨江北路北蓮花大道東揭陽市國土資源局礦管科
附件:評估機構的承諾書
揭陽市國土資源局大南山華僑管理區分局
2015年10月22日
附件:
(評估公司或事務所)文件(函號)
關于參加揭陽市出讓礦業權項目公開選擇評估機構的承諾書
揭陽市國土資源局:
根據《關于公開選擇礦業權評估機構的公告》,我單位符合通知所要求的條件,現鄭重承諾:
一、本次呈報的各項評估申請資料真實、可靠,并為提供的資料承擔相應責任;
二、本單位及擬承擔評估項目的評估師近兩年內沒有受到行政處罰或自律懲戒;
三、與所申報的項目無任何利害關系;
四、參與評估的評估人員組成中包括地質類、采(選)礦類、經濟類專業,主要評估師執業年限均不少于3年且參與評估過 礦的采礦權價款評估。
承 諾 人:(礦業權評估機構印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