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資源局大南海分局:
《關于上報<惠來縣南海農林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南海農林場)>的請示》收悉。根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粵府辦〔2013〕3號)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惠來縣南海農林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建設用地規模置換方案(南海農林場),并請你局嚴格按該方案進行城鄉建設用地規模和交通水利用地規模的置換。
二、本方案擬將惠來縣南海農林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劃定的0.0283公頃交通水利用地規模置換為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入地塊原劃定為交通水利用地規模,位于南海農林場,總用地面積為0.0283公頃,土地利用現狀均為農用地,調整后調入地塊規劃為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出地塊原劃定為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位于南海農林場,總用地面積為0.0283公頃,現狀為農用地0.0261公頃、建設用地0.0001公頃、未利用地0.0021公頃,調整后調出地塊規劃為交通水利用地規模。
三、請你局按照有關要求在本批復下發30個工作日內做好公告及備案工作,并同步更新縣級規劃數據庫,確保省、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揭陽市自然資源局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