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建用字〔2015〕27號
關于揭陽市藍城區2015年度第三批次
城鎮建設用地的批復
揭陽市藍城區管理委員會:
經你區管委會審核同意上報的《關于審批揭陽市藍城區2015年度第三批次城鎮建設用地的請示》(揭市國土資藍〔2015〕41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復如下:
一﹑同意上報的農用地轉用方案。同意你區將磐東街道南河、溝美、河中和北河村棉浦經聯社屬下的集體農用地
二、該批次用地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安排為城鄉建設用地,供地時土地用途應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中的規劃安排相符;同時,供地方式、供地規模、供地標準等應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執行,切實做到節約集約用地。
三﹑同意上報的補充耕地方案,足額補充耕地
四、使用土地涉及有關稅費的收繳或調整,請按有關規定辦理。
五、你區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應依照有關規定發布公告,保障相關土地權利人的知情權。
揭陽市國土資源局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