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洪樹耿等同志任職的通知(揭市國土資黨組〔2016〕32號)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16-12-21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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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市國土資黨組〔2016〕32號
中共揭陽市國土資源局黨組關于
洪樹耿等同志任職的通知
各縣(市、區)國土資源局(分局),市局機關各科(室、局)、直屬各單位:
洪樹耿、羅瑞端同志任職試用期已滿,經考察,洪樹耿、羅瑞端同志勝任現職,同意按期正式任職。經研究決定:
洪樹耿同志任揭陽市國土資源局大南山華僑管理區分局副局長;
羅瑞端同志任揭陽市國土資源局普寧華僑管理區分局副局長。
任職時間從2015年9月29日起算。
特此通知。
中共揭陽市國土資源局黨組
2016年10月19日
抄送:市局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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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陽市國土資源局人事科 2016年10月21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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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印:黃佳政 校對:鄭瓊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