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自然資黨字〔2021〕31號
關于揭陽市自然資源局領導工作分工調整的通知
各縣(市、區)自然資源局(分局),市局機關各科室、直屬各單位:
經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對局領導工作分工進行調整,具體如下:
江玉城,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工作)。
鄭岳奎,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調查監測與確權登記科、所有者權益與開發利用科、財務科、市土地資源儲備開發中心、市不動產登記中心、市房產交易所,分管安全生產工作,聯系空港分局。
黃榕波,黨組成員、副局長,派駐榕城區東升街道沙港社區第一書記,分管測繪與地理信息管理科、市自然資源局測繪隊,聯系榕城分局。
黃林芝,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生態修復與耕地保護科、檔案室、市土地整理中心,聯系揭西縣自然資源局。
林耿創,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建設規劃管理科、執法監督科、信訪科、人事科,分管計劃生育工作,聯系揭東分局。
柯雄杰,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分管國土空間規劃科、國土空間用途管制科、三舊改造管理科、科技信息科、市自然資源信息中心、市城市規劃編制研究中心,聯系惠來縣自然資源局、粵東新城分局、大南海分局。
林聲彤,三級調研員,分管海洋規劃與經濟科、海域海島管理科,分管工會工作,協管機關黨委(紀檢監察工作),聯系產業園分局。
吳俊材,四級調研員,分管辦公室、政策法規科、勘查防災與礦產資源管理科、市地質環境監測站,分管政務公開、共青團、婦女工作,聯系普寧市自然資源局。
吳少娜,三級調研員,協助局長完成專項工作,落實局黨組交辦的工作任務。
楊時建,四級調研員,協助局長完成專項工作,落實局黨組交辦的工作任務。
陳楚鑫,四級調研員,協助局長完成專項工作,落實局黨組交辦的工作任務。
吳茂昭,四級調研員,協助局長完成專項工作,落實局黨組交辦的工作任務。
中共揭陽市自然資源局黨組
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