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揭陽市人民政府關于賦予空港經濟區相關經濟和社會管理權限的實施意見》(揭府〔2017〕3號)精神,揭陽市民政局決定從2017年5月1日起,將部分管理權限委托給空港經濟區民政局在空港經濟區區域內行使,揭陽市民政局不再受理委托管理權限的辦理申請(委托管理權限清單見附件)。
空港經濟區民政局咨詢電話:0663-8770220
特此公告。
附件:委托管理權限清單
1、縣級以下社會團體成立、變更、注銷登記;
2、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成立、變更、注銷登記;
3、地名命名、更名審核;
4、公開出版的全區性地名圖、地名圖冊、地名圖集審核;
5、養老機構設立許可;
6、建設殯儀服務站、骨灰堂和農村公益性墓地審批;
7、收養登記審批;
8、社會福利機構審批;
9、民辦社會福利機構收養孤兒、棄嬰審批;
10、退役軍人(含人民警察、公務員、民兵民工)殘疾等級評定審核;
11、傷殘證件的換發、補發;
12、烈士評定初審。
揭陽市民政局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