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對《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71號)進行了修訂,形成了《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113號,以下簡稱《規則》),于2023年3月1日起施行。為促進《規則》的貫徹落實,方便行政單位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市審計局法規審理科第一時間對《規則》進行對比分析,本次修訂主要涉及以下5方面內容:
一是落實艱苦奮斗厲行節約的重要精神。增加“艱苦奮斗,厲行節約”“從嚴從簡,勤儉辦一切事業”等要求,明確各單位不得擅自擴大開支范圍、提高開支標準,合理安排支出進度,嚴控一般性支出。
二是明確績效管理新要求。將全面實施績效管理作為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將績效結果作為預算編制的重要考慮因素,強調績效結果應用,強化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
三是體現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的新要求。根據政府會計“雙功能、雙基礎、雙報告”核算體系,將“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一章修改為“財務報告和決算報告”,并對該章內容進行了全面修訂,增加行政單位實行成本核算的規定。
四是加強與政府會計準則制度銜接。增加按照統一會計制度進行會計核算的總體要求,既避免造成與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相關條款的大量重復,又與政府會計準則制度相銜接。
五是銜接國有資產管理的新要求。與《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條例》相銜接,增加明確崗位職責、設置國有資產臺賬、匯總編制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及時辦理資產權屬登記等內容。(法規審理科供稿)
本次《規則》修訂包含哪些重要內容?通過一張圖,一起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