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各有關學校:
根據《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發〔2020〕33號)、《關于做好2021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2〕109號)、《轉發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1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揭市人社〔2021〕179號)、《關于印發<揭陽市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具體實施方案>的通知》(揭市人社〔2016〕183號)、《關于做好疫情防控常態化下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揭市人社函〔2022〕160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現就做好2021年度我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嚴肅職稱申報紀律
為進一步加強對我市教育系統職稱評審工作的監管,保證評審質量,營造公平、公正的評審環境,各地各校要按照國家和我省職稱政策要求,嚴肅認真做好本地區、本單位申報工作,對照標準條件逐項把好資格審查關,強化責任擔當和問責。
1.加大對個人申報職稱失信行為的懲處力度。申報人需客觀、如實填報并提交申報材料,凡有偽造學歷、榮譽,虛報任教年級、任教科目、班主任經歷、公開課情況、教學業績等,剽竊、侵占他人成果等弄虛作假行為的,一經查實,不受理評審,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對違紀違規取得職稱的,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或職稱評審委員會組建單位依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第三十九條規定,撤銷其職稱,并記入職稱評審誠信檔案庫,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記錄期限為自撤銷之日起3年。
2.加大對參與造假的單位和個人的懲處力度。各地各學校要加強對申報人材料的審核,按照“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原則,逐級審核,做到所有申報材料都有檔案核對人或審核人簽名,單位負責人對所有申報材料真實性和有效性負責,確保申報材料完整、真實、準確。在申報人申報材料出現弄虛作假行為的,單位負責人及材料審核人應承擔相應責任,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領導及人員的責任。
二、申報評審范圍
全市普通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教育教學研究機構、教師發展中心、電化教育機構和其他校外教育機構(以下簡稱為學校,含民辦學校,下同)中實行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制度、從事基礎教育教學及教研工作的在職在崗且聘用在相應職稱層級教師(未參照事業單位崗位管理的民辦中小學教師為取得相應的中小學教師職稱)的人員。
三、申報評審權限和時間
全市高級教師、市直學校中級及以下等級教師職稱評審由市人社、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申報材料報送至市教育局師資管理科,受理時間截止至7月20日;各縣(市、區)中級及以下等級教師職稱評審由縣(市、區)人社、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受理時間由各縣(市、區)另行通知。
四、申報評審條件
2021年度全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繼續沿用原評審辦法和水平評價標準。申報評審條件繼續執行《廣東省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標準(試行)》,以及《廣東省特殊類型學校(機構)教師水平評價標準補充說明》(詳見附件)。
(一)申報人資歷年限計算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申報材料的時效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其后取得的業績成果、學術成果等,不作為評審的有效材料。涉及專業技術工作年限要求的資歷條件指受聘為現專業技術崗位之日起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的年限。
(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
(三)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原則上要求提供2021年《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
(四)申報人需取得《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證》。
(五)落實基層一線教師各項政策。在革命老區、中央蘇區和民族地區連續工作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教師,任職年限可在現有基礎上放寬1年。對于鄉村學校教師職稱評審不作論文、課題項目、獎項、頭銜稱號(含表彰榮譽)等剛性要求。
(六)根據粵人社規〔2016〕5號文關于高級教師水平評價標準的規定,城鎮中小學教師要有1年以上的薄弱學?;蜣r村學校任教經歷。任現職期間在鄉鎮以下學校任教的教師,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申報。
(七)申報兩個系列職稱或轉系列評審,按《關于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干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有關規定執行。屬轉系列評審晉升的,應按規定先取得現崗位同級別職稱。轉換崗位的專業技術人才在現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可申報現崗位同級別對應職稱。
(八)民辦學校教師申報職稱評審時,崗位核定、崗位使用計劃等相關材料不作剛性要求,除此外,其他申報評審程序、環節、具體要求等均與公辦學校教師相同。公辦學校(機構)非在編教師參照民辦學校教師申報職稱要求執行。
(九)關于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重新評審和確認,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33號文)中的《廣東省跨區域跨單位流動專業技術人才重新評審和確認規定》執行。
(十)關于專業技術人才申請初次職稱考核認定,按照《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職稱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及配套規定的通知》(粵人社〔2020〕33號文)中的《廣東省初次職稱考核認定規定》執行。
五、申報評審程序
各地各校在崗位使用上,要堅持優先向一線優秀教師、班主任和骨干教師傾斜,應嚴格控制校(園)長的申報比例。
(一)制定方案。各學校根據教師崗位空缺數量和工作需要組織競爭推薦,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競爭推薦方案。
1.學校競爭推薦方案須由學校領導班子集體討論后,教代會或教工大會通過,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組織實施。
2.符合申報評審條件的援藏援疆教師由學校開展考核推薦后,無需參加崗位競聘,可直接推薦參加評審。其中,援助工作時間滿一年以上的,按人事管理權限核準后,個人可申請推薦到援助所在地相應的評委會評審。援藏援疆教師申報職稱評審的有關問題按照粵教政務函〔2018〕24號執行。
(二)組織申報。學校教師申報評審職稱,由個人根據學校制定的競爭推薦方案,提出書面申請,參加相應崗位競聘,按要求填寫并提交相關申報評審材料。
學校在受理申報人材料后,要安排專人對申報材料逐份、逐個項目進行認真、細致的審核,確認申報材料客觀、真實、規范、無誤后,相關負責人應在有關欄目簽名確認,以示負責及便于追究。
(三)考核推薦。學校要成立以同行專家和一線教師為主的推薦委員會,推薦委員會組成人員實行回避制度。申報人在校內公開述職后,推薦委員會通過育人工作、課程教學、教研科研、示范引領等內容對其進行全面綜合評價,采取績效考評、民主測評等方式,提出推薦意見。
對于部分規模較小的學校,可由教育主管部門結合實際情況,成立推薦委員會,對申報人進行綜合評價,提出推薦意見。
(四)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審核。申報材料按現行職稱管理權限逐級報送。各縣(市、區)教育、人社行政部門、市直屬有關學校對申報評審材料嚴格審核,將符合規定的報送相應職稱評委會辦公室。職稱評委會辦公室根據有關要求受理申報材料,組織專人逐一審查核實,符合規定要求的,提交評委會評審。
(五)組織說課、講(評)課及面試答辯考核。對申報中小學中級、高級教師的人員,需組織說課、講(評)課及面試答辯考核。全市申報高級職稱及市直學校教師申報中級職稱的說課、講(評)課及面試答辯考核工作由市高級職稱評委會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及時間安排另文通知??h(市、區)教師申報中級職稱的說課、講(評)課及面試答辯考核工作由各縣(市、區)中級職稱評委會辦公室負責。說課、講(評)課及面試答辯考核結果作為評審的重要依據。
(六)評委會評審。嚴格按照《廣東省職評審管理服務實施辦法》、《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水平評價標準(試行)》等文件要求組織評審。
(七)評后公示。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在市教育局、申報人所在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所在學校(單位)同步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八)評審結果審核確認及發證。按規定公示無異議的評審通過人員,公示期滿結束后,評委會辦公室應及時將評審結果按職稱管理權限報人社部門審核確認。經審核確認獲得教師職稱的人員,由人社部門予以核準,通過信息系統制作電子職稱證書,不再發放紙質證書。專業技術人才可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自行下載打印本人紙質證書。
六、申報材料要求
(一)《申報表》和《推薦表》。
1.申報人登錄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系統(網址: http://www.gdhrss.gov.cn/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按系統指引進行個人信息填寫、個人相片上傳和網上申報,經學校審核通過后,通過系統自動生成《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統一使用A4紙雙面打印裝訂1份,原件上報,線上申報表填寫內容不得在線下修改,如與系統申報內容不一致,申報材料視為無效。《申報表》填寫的有關內容必須與《揭陽市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推薦表》(以下簡稱“推薦表”)中的保持相一致,《申報表》和《推薦表》中的申報人個人承諾欄須由申報人親筆簽名。
2.學校、教育主管部門、人社部門按申報系統要求和管理權限進行網上審核,報送紙質資料須同時網上提交職稱系統電子信息。
3.申報人所在學校應在《申報表》和《推薦表》上對申報人的教育教學、教(科)研、工作能力和水平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填寫評價意見,評價意見應客觀、公正、準確。學校的上級主管部門應加具審核意見。
學校要指定專人負責對照《申報材料清單》(附件12)核實申報者的材料是否真實齊全。申報者的每一份材料都要有審核材料的責任人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其中《申報表》和《推薦表》須由學校主要負責人簽名(簽章)核實有關內容。
(二)個人述職報告。
1.個人述職報告主要陳述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師德表現、履行教育教學工作職責、優秀育人工作經驗總結或案例、參加繼續教育、取得業績及榮譽、開展教研活動等情況。申報者是學校領導的,其述職報告除反映學校管理和辦學業績外,還須著重反映其參與學科教學、教學業績及榮譽、開展學科教研等情況。從外校(外單位)調入的教師須著重反映調入本校(本單位)后的師德表現、履行教育教學工作職責、參加繼續教育、取得業績及榮譽、開展教研活動等情況。
2.中等規模以下的學校(少于12個班或600名學生),要求申報者在全校教師會上進行述職;大規模的學校,申報者要在由本學科全體教師、其他學科組長、年級組長、學校領導以及中層以上干部參加的會上進行公開述職。電教、教研人員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須在所在單位由人事部門負責召集有關人員參加的會議上進行公開述職。述職的有關情況(會議范圍、參加人數、教職員及領導對述職者意見等)須在《申報表》“公開述職情況” 欄中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填寫清楚,并簽名、蓋章。
(三)教育教學論文。
1.除按粵人社規〔2016〕5號文的要求執行外,還應符合以下要求:⑴所送論文必須是申報者獲現專業技術資格后自己獨立撰寫的;⑵已發表的論文須送原件;未公開發表的論文應注明寫作時間,并由科組長或教研室主任簽名、學校(單位)蓋章予以確認;在縣級以上教育部門學科教研會舉辦的學術會議上宣讀的論文,須提交由舉辦單位出具的會議通知、會議日程安排、論文匯編集或教研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等作為佐證材料;⑶所送論文要求達到1500字以上,教案、教學參考資料、教輔資料不能作論文報送;⑷按照《關于注意防范非法期刊欺騙教師發表論文的通知》(粵教人〔2005〕15號)要求,不得提交發表在非法期(報)刊上的論文。
2.申報中小學教師高級職稱,必須提交任現職后申報人獨立撰寫的論文2篇(最多可提供4篇),至少有一篇為教育教學論文;申報中小學教師中級職稱,必須提交任職后申報人獨立撰寫的論文1篇。提交論文時,學校要專人負責核實論文為申報者本人所作,杜絕網上下載、抄襲論文。
(四)公開課材料。
申報人有承擔公開課的,應提供承擔公開課材料及相關佐證材料。任現職超過5年的,提供近5年校級公開課材料。
(五)課題材料。
在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含教研部門)立項或結題的課題視為有效課題。申報人應提供課題立項證書、課題實證材料、課題立項申報相關表格材料,其中申報高中、初中高級教師的還須提供立項結題鑒定證書和結題報告(A4紙張雙面打?。?。
(六)相關佐證材料。
申報人的佐證材料須分類合并裝訂。無單位核實蓋章確認真實性的佐證材料,以及無相應佐證材料的資格、經歷(資歷)、業績、論文和評價意見等均視為無效材料。
1.學歷資歷證書。學歷證書、獎勵證書、現任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復印件各1份。證書復印件必須復印全貌且清晰,凡殘缺不全或模糊不清的要有學校證明并說明原因。各種證書必須由材料審核人驗核原件并簽名,再由學校加蓋驗證公章。對于遺失畢業證書的申報者,必須由原就讀學校補發畢業證明,或由檔案管理部門從其本人檔案中將證明其學歷的材料復印并加蓋驗證公章后附上。
2.班主任證明。班主任證明原件1份。申報人對照《廣東省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標準(試行)》關于班主任工作年限的要求,提供由任教學校出具的證明。證明內容包括從教年限、各年度任教學科、課時數、年級、擔任班主任的具體班級、年限和學校評價意見以及業績證明材料,并由學校主要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
3.年度考核登記表。申報人員需提供近5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材料。
4.評前公示情況表。申報人的《推薦表》應在本學校內顯著位置或學校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申報人所在學校應將公示情況在《申報表》“學校評前公示情況”欄中由學校主要負責人填寫清楚,并簽名、蓋章。同時,申報人所在學校應如實填報《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附件9),再由縣級教育局(或主管部門)在《評前公示情況表》上如實加具意見并加蓋公章,連同申報人的申報材料一并上報。
5.教學計劃表。申報評審高級教師需提交學校近5學年教學計劃表(課程表、工作安排表等,每年1張,統一使用A4紙,每張表用紅筆清晰標注出申報人姓名)作為教學工作量的佐證材料。
6.考核評價意見。申報人是校領導(正副校長、正副書記)的,須如實填寫行政職務,縣教育局要對其在管理能力、水平、工作業績(政績)等方面提交考核評價意見1份。
7.事業單位崗位聘用證明。事業單位人員申報職稱,須提交最新的個人《揭陽市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審核表》復印件(單位核對原件)作為證書、證明材料附件之一。
8.在職在崗證明。申報人提交申報材料時,須一并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歷相同的近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在職在崗證明材料。繳納社保的憑證,可由學校統一到相應社保機關開具。
9.薄弱學?;蜣r村學校任教經歷證明。根據粵人社規〔2016〕5號文關于高級教師水平評價標準的規定,城鎮中小學教師要有1年以上的薄弱學?;蜣r村學校任教經歷。任現職期間在鄉鎮以下學校任教的教師,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評審。申報評審高級教師的城鎮中小學教師需提交由教育行政部門出具的有1年以上在薄弱學?;蜣r村學校任教經歷的證明原件1份。
(七)材料提交要求。
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市直學校需上報材料如下:
1.《2021年揭陽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申報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名冊表》(以下簡稱“名冊表”),高級、中級和初級申報人員分別造冊,用A4紙打印,一式2份,《名冊表》中的學科按照思想政治(思想品德)、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體育、音樂、美術、電教、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綜合實踐、科學、心理、學前教育等排序;
2.分中學組和小學組按《名冊表》順序用word文檔格式打印《表決表》(附件11)一式2份,連同電子文檔報送。
3.申報人所有申報材料按照《揭陽市中小學教師職稱送審材料目錄表》(見附件3)所列順序放入紙質檔案袋,紙質檔案袋要統一、完好。檔案袋左上角鮮明標示“××縣(市、區)”,右上角標示“××學科”,并按《表決表》的順序在檔案袋上編號,檔案袋的編號必須與表決表的編號一致。
4.申報人的《推薦表》統一使用A3紙單面印制,原件留在送評材料檔案袋中,復印30份,由各縣(市、區)教育局統一整理裝訂,其中,按《名冊表》的順序裝訂《推薦表》(復印件)一式20份,按學科裝訂一式10份。
5.《申報人承諾書》(附件13)和《申報單位負責人及材料審核人承諾書》((附件14))分別由申報人和校長(單位負責人)、材料審核負責人承諾簽名,加蓋單位公章,按名冊表順序裝訂統一上報。
6.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市直學校報送紙質材料時,需將《名冊表》、《統計表》、每位申報人的《申報表表》和《推薦表》的電子版一并報送至市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受理申報材料時間截止后,凡不符合申報材料要求的,不再通知補送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切實提高思想認識。教師職稱評審是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的核心內容和關鍵環節,是提升中小學教師社會地位和職業地位,拓展中小學教師職業發展空間的重要舉措。各地各學校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對照《評價標準》要求,突出考核教師師德表現、工作績效和能力水平,切實把德才兼備、業績卓著、能力突出、社會公認的教師選拔出來,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可靠、師德高尚、結構合理、業務精湛、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
(二)周密部署,按照規定組織實施。各地各學校要嚴格按照規定要求,認真組織做好2021年度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有關工作。一是要堅持標準,明確要求,規范程序,嚴格把好政策關、審查關,確保推薦評審人員符合申報資格條件。二是嚴格實行職稱評審與崗位聘用相結合,按照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有效銜接的改革要求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有關規定,確保推薦評審人數在本校(單位)空缺的教師崗位數額內。各地結合中小學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合理統籌縣域內不同教育段各層級教師崗位,促進基礎教育領域教師資源均衡配置。三是要制定在疫情防控常態化形勢下開展職稱評審工作的具體工作方案,嚴格按規定程序和要求落實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員宣傳引導、防疫物資儲備和場所消毒,積極配合衛生防疫部門做好防疫工作,保障評審專家和工作人員身體健康。
(三)壓實責任,嚴格落實審核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強對申報人材料進行審查,申報人的基礎信息要與全國教師管理信息系統相互校驗。要嚴格把好推薦關,不符合條件的申報人不得推薦。申報人所在單位要實事求是地對每一位申報人進行客觀公正的評價,并就申報人思想政治表現、教學教研工作等方面情況實事求是地填寫評價及推薦意見。按照“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原則,明確落實申報材料線上線下審查責任,確保一次性報送全部申報材料完整、真實、準確、有效。要樹立良好的學術風氣,規范學術行為,杜絕職稱申報材料中弄虛作假的行為,如發現弄虛作假行為,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九、評審收費標準
評審收費標準按原省人事廳《關于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于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復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收取和粵教師函〔2015〕119號文件要求執行。申報評審中小學高級教師任職資格每人評審費580元/人;申報評審中小學一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費每人450元/人;申報評審中小學二、三級教師任職資格評審費每人280元/人;對需要答辯的人員加收140元/人費用。
附件:1.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申報表
2.廣東省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審推薦表
3.揭陽市教師專業技術資格送審材料目錄表
4.評前公示表
5.證明材料(封面)
6.業績材料(封面)
7.2021年揭陽市中小學(幼兒園)教師申報高級
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名冊表
8.揭陽市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申報統計表
9.教師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信息錄入表
10.揭陽市支教教師考核登記表
11.表決表
12.申報材料清單
13.申報人承諾書
14.申報單位負責人及材料審核人承諾書
15.廣東省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標準(試行)
16.特殊類型學校(機構)教師水平評價標準補充
說明
17.關于印發《揭陽市深化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
改革具體實施方案》的通知
本通知附件不隨文下發,請登陸揭陽市教育局官網下載。
揭陽市教育局
2022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