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少鸞代表:
您提出的《建議盡快建立揭陽古城保護名錄》(列第7號)收悉。非常感謝您對揭陽古城保護工作的關注和重視。現將辦理結果答復如下:
一、 高度重視,將辦理工作列入議事日程
收到建議后,我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指定一位領導分管,安排專人負責,按照辦理要求進行辦理,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二、建立揭陽古城保護名錄意義重大
為更好傳承和弘揚本土優秀歷史文化,我市出臺《揭陽古城保護條例》,并于2019年8月1日實施。《條例》共分六章五十二條,主要對揭陽古城的管理體制、經費保障、保護規劃、保護名錄、保護職責以及保護措施等重點內容作出規定。這是我市深入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關于文化遺產的思想理論,以法律形式為古城保護、傳承傳統文化提供法律保障的地方立法成果。依法履行《揭陽古城保護條例》職責,必須盡快建立揭陽古城保護名錄。
建立揭陽古城保護名錄是加強揭陽古城保護、管理和利用的有效措施,將古城范圍內的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歷史文化街區、歷史風貌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古樹名木、古城水系對象納入揭陽古城名錄管理,更全面將具有保護價值且需要保護的對象全部納入目錄,提升法律層面的保護管理。對推進宜居宜游活動力古城建設意義重大,以避免造成破舊、損毀、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遭受破壞起到重要的指導作用。
三、有序推進揭陽古城保護名錄普查工作
2019年《揭陽古城保護條例》施行以來,各相關單位根據工作職能對古城范圍內現存的有價值的保護對象進行調查,為建立揭陽古城保護名錄奠定了堅實基礎,為大力加強古城文化遺產保護提供了科學依據。
1.作為我局管理對象的不可移動文物、非物質文化遺產已分別建立四級保護名錄,已由各級政府核定公布,依法實施保護管理。
2.榕城區持續推進古城歷史文化資源調研工作,對古城范圍內的祠堂、民居、牌坊等現存的不可移動文物以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等進行調查,通過三年來的調查了解,分析研究,篩選排除,目前已完成建檔,形成資料名錄的不可移動文化遺產共有122處,完成碑刻匾額拓片107通,同時對34棵名樹古木、19項古城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登記。初步掌握古城范圍內不可移動文物的數量、分布、特征、保存現狀及環境狀況等基本情況,逐步摸清了古城歷史文化資源的“家底”,加深體現了千年古城的歷史風貌。
3.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立了《揭陽市歷史文化街區名錄》,完成了古城內四個省級歷史文化街區(榕城區西馬路歷史文化街區、榕城區中山路歷史文化街區、榕城區石鼓里歷史文化街區、榕城區東門直街東段歷史文化街區)名錄資料收集,內容包括街區名稱、地址、保護范圍面積、公布時間、標志牌設置情況、保護建筑數量、街區簡介等內容。
4.市自然資源局編制新一輪的《揭陽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通過調研實地踏勘等方式,收集梳理形成市級以上文物保護單位一覽表、歷史建筑一覽表、古樹名木一覽表等一系列表格,將為揭陽古城保護名錄的建立提供參考借鑒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
我局將報請市政府批復成立揭陽古城保護專家咨詢委員會,組織專家對各相關單位普查的揭陽古城名錄推薦對象進行評審,提出擬推薦名錄上報揭陽古城保護委員會審議。由揭陽古城保護委員會按法定程序上報政府核定公布。
再次衷心感謝您提出了寶貴的建議,同時也希望你們一如既往地關心和支持揭陽古城保護工作。
揭陽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
2022年6月21日
(聯系人:鄭曉珊,聯系電話:8611101)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市政府辦公室(建議提案科),市人大常委會聯絡工作委員會,市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榕城區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