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市文廣新系統公共場所
控煙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局直屬各單位:
根據揭陽市文明創建和人居環境督查問責組《關于進一步做好市區公共場所控煙工作的通知》(揭陽市創文督查〔2017〕12號),現就本系統進一步做好公共場所控煙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明確禁止吸煙范圍
局機關和局直屬各單位辦公區域(含公共辦公場所、傳達室、會議室、樓道、洗手間等),電梯內以及其他設置有禁止吸煙標志的場所;局機關各科室和局直屬各單位所管理(聯系)的文化、娛樂企業(經營單位)的辦公(營業)區域(含公共辦公場所、傳達室、會議室、樓道、洗手間等)。
二、干部職工要率先垂范
各級領導干部要帶頭不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吸煙,也不在其他有禁止吸煙標識的場所吸煙。各單位各部門的干部職工要身體力行參與控煙行動,共同創建“無煙單位”。
三、落實控煙職責
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分級分線條落實控煙責任,確?!翱責煛表椖吭诂F場測評中不被扣分。
(一)局機關各科室內部的控煙工作分別由各科室負責。
(二)執法大隊內部及辦公區的控煙工作由執法大隊負責。
(三)局機關辦公區域(含領導辦公室、通道、會議室、樓道、洗手間等)的控煙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
(四)局直屬各單位的辦公(營業)區域(含公共辦公場所、傳達室、會議室、樓道、洗手間等)及所管理的公共文化服務(活動)場所的控煙工作由各單位負責。
(五)局機關各科室和局直屬各單位所管理(聯系)的文化、娛樂企業(經營單位)的辦公(營業)區域的控煙工作由各科室(單位)負責。
四、必須設置有醒目的禁止吸煙標志(7月25日前完成)。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揭陽市創文督查〔2017〕12號函的精神做好相關工作:
(一)除了在辦公區域和公共場所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外,還應督促所管理(聯系的)文化娛樂場所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警語和標志。
(二)積極做好各自職責范圍內的禁煙控煙宣傳教育和引導工作,及時勸阻他人違規在公共場所吸煙。
(三)不得擺放煙灰缸等煙具,保證地面沒有煙蒂。
揭陽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