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我省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粵辦函〔2020〕44號)有關規定,我局擬批準《揭陽市粵東新城城市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2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聯系地址:揭陽市惠來縣南環二路南側與慶平路東側交界處 揭陽市粵東新城城市建設局
郵編:515200
聯系電話:0663-8186813
項目名稱 | 建設單位 | 建設地點 | 環評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揭陽市粵東新城城市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工程項目 | 揭陽市粵東新城城市建設局 | 揭陽市粵東新城 | 江西鑫環科創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項目北起南環二路,南至規劃南海大道(起點坐標:N23°0'52.199",E116°16'42.423";終點坐標:N22°59'20.288",E116° 16'43.305"),為城市主干路,包括慶平路舊路改造段及新建段兩個部分,全長2830.256m,路線呈南北走向,紅線寬度40m,雙向6車道,設計速度50km/h。建設內容包括項目范圍內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排水工程、給水工程、管線綜合工程、照明工程、景觀綠化工程等。項目計劃總投資25300.26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30萬元。 | 1、水污染防治:本項目不設置集中施工營地,無施工生活污水產生,施工期車輛及機械設備沖洗廢水、含泥沙廢水等經臨時隔油沉沙池處理后用于施工車輛沖洗和場地灑水降塵,不外排。營運期不設置員工,不產生生活污水和生產廢水。項目建成后,初期雨水就近排入內河涌或排入市政雨水管道;截流的城鎮污水納管引入惠來縣污水處理廠處理,處理達標后最終匯入鹽嶺河。 2、大氣污染防治:施工揚塵及運輸車輛、設備尾氣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本項目現場不設置瀝青攪拌站,瀝青路面施工現場由車輛傾倒及攤鋪、碾壓過程產生的瀝青煙氣執行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監控濃度限值;臭氣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4554-93)惡臭污染物廠界標準值的二級新擴改建標準。 3、噪聲污染防治:采取先進的施工方式,優化施工場地布置,加強設備維護與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確保各環境敏感目標的聲環境滿足《聲環境質量標準》(GB 3096-2008)及聲環境功能區劃的要求;營運期應加強各敏感點噪聲影響的跟蹤監測,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相應的措施減輕不利環境影響。 4、固體廢物污染防治:做好施工棄土棄渣等建筑垃圾處理,及時清運和處理各類固體廢棄物并統一由政府指定地點接納處理;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統一收集處置。 | 按照要求進行了報批前全本公示。 |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該審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關系的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以書面形式提出聽證申請。
202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