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自然資源局出臺落實市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劃第一批15條措施,15條創新措施涵蓋用地用海、建設工程規劃審批、不動產登記、測繪等領域,著力推動我市打造市場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具體內容如下:
1新實施32類建設工程項目不影響規劃條件的免于或無需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1)不改變建筑面積、建筑總高度、建筑層數,建筑使用功能變更的建設工程(包括內部裝修、夜景工程、建筑立面整治),但拆除重建的除外;
(2)由相關政府部門主導實施的未涉及增加建筑面積的改造整治項目,包括街巷整治、庭院改善、小區內部綜合整治、屋頂整治(含平改坡)、農貿市場、環衛設施(包含公廁、道班房、清潔樓、車場等)等改造提升項目;
(3)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新建體育跑道、無基礎看臺以及不增加建筑面積的看臺;
(4)個人原有危舊住宅不符合城市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的要求,不符合技術規定的要求,但未列入城市近期建設規劃和舊區改建范圍的,可對危房原狀自行維修加固;
(5)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為工程施工配套的臨時性施工工棚、施工圍墻、施工用房及其他不涉及土建施工的臨時性用房;
(6)大型場館內部為會議、展覽等活動搭建的臨時性設施,建設項目施工期間的臨時出入口;
(7)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的非市政道路工程、管線工程、園林綠化工程;
(8)市政道路維修、交通改善等和橋梁的維護整修工程;
(9)園林綠化工程;
(10)涉及市政管線臨時遷改工程建設項目;
(11)道路紅線范圍內的新增管線井及市政道路紅線范圍以外的接戶管線工程;
(12)堤岸的維修加固工程;
(13)河流、池塘水環境整治;
(14)抗險搶險應急臨時用電、用水、用氣建設工程;
(15)建設工程的基坑開挖;
(16)在公園內單獨建設非經營性的,用于休憩的亭、臺、廊、榭、景觀水池、無上蓋游泳池、雕塑等園林小品、大門、門衛房、內部道路、步行橋(涵)、兒童游樂設施等建(構)筑物及設施;
(17)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或相鄰用地業主共建共用的建設在用地紅線上的新建圍墻,但應符合規劃條件和相關規范要求;
(18)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的園林綠化、建筑小品、水池工程及不增加建筑面積、不影響城市景觀和他人物權的用于綠化種植的構筑物;
(19)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建設無基礎、可移動或可拆卸的建(構)筑物;
(20)利用自有用地設置機械式立體停車設備,并按照機械設備安裝進行管理的工程;
(21)在既有道路上建設的道路附屬設施,如:路燈、路牌、垃圾回收箱、小品等;
(22)城市交通管理設備及道路交通設施的安裝、維修、加固等;
(23)公交車站(亭)、自助快遞柜、自助式公用電話亭、公共直飲水設施、道閘等;
(24)電信設施、無線電發射設施、非經營性小型分布式光伏設施,以及通信光交箱,供電開關箱、箱式變壓器、充電樁等;
(25)規劃審批手續齊全的已批加油站、加氣站、油氣合建站項目在滿足安全間距、消防要求前提下增設儲氣罐、儲油池、加油槍或油罐增減容、改變儲存油品類型等加油加氣設施改造項目;
(26)建設項目用地范圍內的地泵設備、起吊設備、非經營性的加油設施等無建(構)筑物的設備;
(27)為安裝安全防護設施、豎向管道、幕墻清潔吊塔、空調等而建造的臨時構筑物及支架;
(28)用于安裝、銜接市政管網設施的地下構筑物以及化糞池、污水處理池等附屬設施;
(29)用于安裝燈光、旗桿、音響等設施的基座、建筑構件等;
(30)公安部門設立的用于城市安全、治安管理的監控設備、崗亭等公益性設施;
(31)臨城市道路、城市主要界面及重要節點(主要為城市公園綠地、廣場)內設置的城市家具;
(32)24小時自助圖書館、報刊亭、非機動車停車設施、單獨占地的廣告牌、音像設施。
2免費提供出讓地塊地形數據
針對社會投資類新增建筑工程項目,自然資源部門向社會公開用地出讓時,可免費向競地者提供出讓地塊地形數據。
3政府投資及小型社會投資建設工程7類項目辦理規劃許可證實行承諾制信任審批和“容缺受理”
(1)按規定需要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權屬單一的地塊內部建筑改建等項目(不含住宅項目);
(2)政府投資的中小學、中等專業學校、高等院校及特殊教育建設項目;
(3)政府投資的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社會福利、環衛設施建設項目;
(4)不涉及危險化學品等需要特殊審批的總建筑面積不大于兩萬平方米、建筑高度不大于24米、功能單一、技術要求簡單、屬于生產設施的小型社會投資建設項目;
(5)臨時建筑;
(6)帶建筑方案出讓(劃撥)的建設項目;
(7)項目策劃階段已固化建筑方案的政府投資項目。
4實現交易、繳稅、登記“一窗受理”模式
設立綜合受理窗口,統一收件清單,按照“只跑一個窗、交一套材料、最多跑一次”的標準,切實減少群眾負擔。
5不動產登記實現互聯網+金融、開發商、個人
以四大國有銀行為突破口,將抵押權首次登記、預售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業務延伸至銀行窗口受理,引導銀行進行網上預申請業務辦理,讓群眾少跑腿。
與房地產開發企業簽訂合作協議,在企業設置“不動產登記便民服務窗口”,通過線上預申請的形式,購房群眾可在樓盤現場直接辦理一手房轉移登記、預告登記業務。
在微信公眾號發布虛擬窗口業務操作手冊,引導個人進行網上預申請二手房轉移業務辦理,及時查詢辦理進度,實現數據多跑路,方便群眾。
6實現不動產登記信息網上查詢、一碼獲取
公眾注冊并實名認證后,可通過粵省事進行網上查詢不動產登記信息。
微信公眾號上實現進度查詢、掃碼看圖、個人產權信息查詢、政務資訊等功能。
以二維碼形式代替傳統紙質證書、傳統紙質測繪圖紙展現,市民可通過手機掃描不動產權證上二維碼,獲取不動產信息、房屋分戶圖、宗地圖等相關信息。
7實現自然資源工程項目審批資料一次提供、信息共享
推行工程項目資料信息上傳入庫,落實自然資源內設部門之間資料信息循環,一次資料走到底。首辦部門征求當事人同意后,打包上傳項目資料至局信息系統平臺,并發送至后續辦理部門,其中涉及原件校核的資料由校核人員注明“原件已核”并簽名上傳;后續辦理部門在辦理業務時主動詢問當事人是否已在本局辦理過相關業務,根據提供情況打開本局信息系統查詢平臺,搜索查找相關資料并下載,即可辦理相關業務,無需當事人再次提供項目資料及原件,實現資料信息一次提供長期共享。
8合并辦理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
推進“多審合一”用地審批改革,合并辦理用地預審與規劃選址,將用地預審、規劃選址意見書2個許可事項整合為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1個許可事項,統一辦理流程,整合申請表單,統一申報材料,同步實行網上申報,兩個事項合并辦理時限由法定的40個工作日縮減到10個工作日內,大幅度縮減辦理時限。
簡化使用已經依法批準的建設用地用地預審與選址審批流程。明確使用已經依法批準的建設用地不再辦理用地預審;需辦理規劃選址的,只審查規劃選址情況。非國有劃撥用地項目,不需辦理規劃選址,需辦理用地預審的,只審查用地預審情況。
9合并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和用地批準
推進“多證合一”用地審批改革,統一辦理流程,整合申請表單,統一申報材料,同步實行網上申報,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批準書合并,統一核發新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不再單獨核發建設用地批準書。
以劃撥方式取得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在辦理劃撥決定書時同步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辦理時限由法定的20個工作日縮減到5個工作日內,大幅度縮減辦理時限。
10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審批提速增效規范》內容詳解
取得用地預審意見、國有土地劃撥決定書、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建設用地批準書等文件之一,即可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不需等辦理土地使用權屬證后;建設項目申報建設方案審查審批,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含收繳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10個工作日內辦結;規范建設工程審查審批,制訂《揭陽市區建設工程規劃管理技術準則》,規范建設工程審查審批。
11優化用海項目審查審批環節
取消用海項目海域使用論證路條申請,由海域使用申請人自行用海咨詢,編制海域使用論證報告書(表);用海預審實行依申請辦理,項目除有關人民政府或投資主管部門審批、核準建設需要外,可免于用海預審申請;項目用海申請請示材料,可免于提供符合生態環境保護要求、實施社會穩定性風險評估、資質證明等有關材料;實現用海用地一體化審批,重大產業項目和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同步辦理用海預審和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
12推行聯合測繪
出臺《揭陽市工程建設項目聯合測繪實施方案》,推行《廣東省工程建設項目聯合測繪規則》,推進工程建設項目聯合測繪的實施,實現“一次委托、聯合測繪、成果共享”,減少測量次數,節省費用,方便用地單位。
13精簡材料,壓縮登記時限
進一步精簡登記申請資料,共性資料只收取一次,不重復收取,將一般登記時間壓縮到3個工作日內、抵押登記壓縮到1個工作日內辦結。
14加快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
推進各類用地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登記發證工作,對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土地,組織發動土地權利人申請土地登記,推進各類用地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登記發證工作
15實現不動產登記立體化宣傳
通過專門開設不動產登記微信公眾號平臺,建立線上+線下多渠道傳播的立體化宣傳體系,普及登記政策、辦事流程知識,加強對不動產登記相關信息查詢工作的宣傳。
接下來,揭陽市自然資源局將印發貫徹落實市全面優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逐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措施并公布實施,全力助推全市優化營商環境和招商引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