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資擔保公司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發布,是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金融要把為實體經濟服務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全面提升服務效率和水平指示精神的具體實踐,完全符合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也是我國融資擔保行業第一部行政法規,為行業健康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保障,創新點、亮點很多。作為全國擔保行業實踐者,我們覺得《條例》對于行業發展具有突破性意義:
一是指明了融資擔保行業發展方向。《條例》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金融工作重要講話精神和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的具體舉措,將國務院國發〔2015〕43號文精神,通過行政法規進行固化、細化和可操作化,體現了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天職和宗旨,體現了融資擔保行業大力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的導向和服務重點,成為行業發展指針。
二是重塑了融資擔保行業格局。《條例》堅持監管和發展并重,適當提高了行業準入門檻,特別強調風險防控,鮮明提出發展政府出資的融資擔保公司,重塑了行業格局,進一步規范行業發展。
三是拓展了融資擔保行業發展空間。對準公共產品屬性的融資擔保業務,在放大倍數、政策扶持等方面給予傾斜,對制約行業發展問題,預留了破解空間,既立足當前,又面向長遠。
安徽擔保集團作為全國擔保行業的重要成員,一直致力于探索破解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擔保模式,取得了積極成效,為全國行業發展提供了路徑借鑒和模式參考,這與《條例》精神完全契合。結合安徽實踐,我們覺得《條例》體現了“四個突出”:
一是突出普惠金融功能。《條例》提出,擴大為小微企業和農業、農村、農民提供融資擔保業務的規模并保持較低的費率水平;融資擔保公司的放大倍數不超過10倍,但對主要為小微企業和農業、農村、農民服務的融資擔保公司,放大倍數可以提高至15倍。在金融業態體系中,融資擔保具有政策性功能和準公共產品屬性,是普惠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解決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難融資貴問題具有重要作用。《條例》進一步明確融資擔保的政策性定位和普惠金融功能,符合我國發展實際,也與世界主流擔保模式高度一致。在實踐中,安徽按照“扶小微、廣覆蓋、低費率、控風險、可持續”的原則,將服務小微企業和“三農”的擔保業務明確為政策性擔保,由政策性擔保機構承擔,并界定了政策性擔保機構的標準,努力踐行普惠金融。在服務對象上,服務和支持擔保貸款額度2000萬元以下的小微企業,農業擔保服務帶動力強的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農業適度規模經營主體,確保金融活水精準流向小微群體。在融資成本上,擔保費率不高于1.5%(2016年進一步降至1.2%),確保小微企業融資成本保持在較低水平。在機構準入上,加入全省政策性擔保體系的擔保機構,服務小微企業的業務比重,市級不低于70%,縣級不低于90%,確保擔保機構服務小微不偏離。
二是突出擔保體系建設。《條例》提出,國家推動建立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完備的擔保體系是擔保機構與銀行高效對接合作的關鍵,也是促進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的保障和支撐。在實踐中,安徽在省級層面統籌規劃、建設和推進全省政策性擔保體系建設,以股權、再擔保、信息技術和黨建為紐帶,在全國率先構建了省、市、縣三級全覆蓋的政策性擔保體系,徹底改變了原先擔保機構“小、弱、散”的狀況,實現與銀行進行體系和體系對接,重組了行業內部秩序,形成了發展合力,有效解決了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難題。2013年以來,省市縣三級共安排250多億元財政資金,注入國有擔保機構,支持體系建設,突破資金不足的瓶頸,壯大資本實力,提升服務能力。安徽政策性擔保體系通過再擔保業務,分散和對沖擔保體系內部風險,防止出現系統性風險;通過聯保、分保,促進業務水平提升。截至2017年上半年,全省政策性擔保體系(129家)凈資產523.46億元,在保余額1571.18億元,服務小微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農戶)約2萬戶,以全省37%的機構數和63%的凈資產,完成了全省81%在保余額。在政策性擔保體系的有力帶動和強力支撐下,截至6月末,全省融資擔保業務余額突破1900億元,約占同期全部企業貸款余額的10%,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約8個百分點,其中小微企業融資擔保余額占全部小微企業貸款余額超過20%,遠高于全國平均水平。安徽政策性擔保體系成為各級政府做好經濟金融工作的重要抓手,成為逆經濟周期“調節器”、“減震器”。
三是突出風險分擔機制建立。《條例》提出,建立政府、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擔保公司合作機制。從銀擔合作到政銀擔合作,是行業發展質的飛躍,也是根本性變化,徹底改變了長期以來銀擔合作不對等、不通暢的痼疾,而且通過風險分擔實現風險共管,切實降低風險,更直接降低了擔保準入門檻,提高了小微企業的金融服務獲得率。在實踐中,2015年,安徽率先在全國建立“4321”新型政銀擔合作機制,對單戶2000萬元以下的貸款擔保業務,由市縣擔保機構、省擔保集團、銀行和地方政府,按照4:3:2:1的比例,承擔風險責任。至2017年6月末,全省已累計開展政銀擔業務1329.15億元,累計發生代償10.89億元,累計代償率1.83%。新型政銀擔合作機制把政府扶小扶微扶農扶貧職能,通過政府戰略、企業管理、市場運作,充分發揮出來,系統改善區域經濟金融環境,受到了銀行、政府、擔保、企業等各方面的廣泛認同,在實踐工作中表現出了良好的可操作性和可持續性。銀行通過風險共管,降低了小微企業風險的實際發生率,同時獲得了更多客戶資源;擔保機構提高了擔保效率,控制了擔保風險,形成了持續可行的擔保模式;小微企業獲得了有效的擔保信貸支持,感受到普惠金融發展的實際效果;政府收獲了綜合效益,形成了穩定和諧的金融環境。
四是突出政策支持。《條例》提出,發展政府支持的融資擔保公司,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通過資本金投入、建立風險分擔機制等方式,對主要為小微企業和農業、農村、農民服務的融資擔保公司提供財政支持;政府支持的融資擔保公司應當增強運用大數據等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的能力,為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需求服務;被納入政府推動建立的融資擔保風險分擔機制的融資擔保公司,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降低對小微企業和“三農”的融資擔保費率;被擔保人或者第三人以抵押、質押方式向融資擔保公司提供反擔保,依法需要辦理登記的,有關登記機關應當依法予以辦理。政策支持是融資擔保行業發展的生命線,以行政法規形式,對政策扶持作出明確規定,提升了穩定性和權威性,能夠保障行業健康持續發展,有利于融資擔保公司更好地發揮普惠金融功能,意義重大。在實踐中,安徽建立了政策性擔保機構的資本補充機制,從2013年起,省財政每年安排31億元,支持政策性擔保體系建設。其中,11億元由省財政直接轉移支付到市、縣財政,要求市、縣政府同比例配套,用于市、縣兩級政策性擔保機構注資;20億元通過省擔保集團向市縣政策性擔保機構注資參股,至2017年6月末,市、縣級政策性擔保機構放大倍數分別達到5.13倍、3.38倍。同時,建立了省級融資擔保風險補償專項基金,除“中央與地方財政擔保風險分擔補償”試點5億元擔保代償補償資金外,省財政另外每年安排3億元專項基金,對小微企業和農戶擔保貸款發生的風險進行補償,市縣政府也都建立了擔保風險補償資金,發揮政府信用和風險補償作用。目前,省、市、縣三級財政共安排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合計超過20億元。為加快安徽融資擔保行業發展,以安徽擔保集團實踐為基礎,直接參與起草并推動完善一系列政策, 構建“1+5”制度體系,即1個政府規章和5個規范性文件:安徽省融資擔保公司管理辦法,安徽省政策性融資擔保風險分擔和代償補償試點方案、關于加快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的指導意見、關于金融支持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意見、關于促進經濟持續健康較快發展的意見、關于促進融資擔保行業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完備科學的政策措施和制度體系,為行業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支撐,進一步規范了行業發展。(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 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