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有關規定和第八批揭陽市文物保護單位評審組評審意見發出公報,將“曾母陳氏節孝祠坊”等23處有較大保護價值的古建筑、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古墓葬列為揭陽第八批文物保護單位。
第八批揭陽市文物保護單位包含古建筑16處、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4處、古墓葬3處。它們分別是:曾母陳氏節孝祠坊(清代)、莊氏家廟(明代)、淡浦村石源公祠(清代)、石馬山天后圣母宮(清代)、高湖黃氏家廟(清代)、院前古廟(清代)、埔尾村黃氏家廟(明代)、肯堂公祠(清代)、籃頭村吳氏宗祠(存著堂)(清代)、獅頭梁氏宗祠(明代)、坦公祖祠(卅嶺與梅北武工隊活動舊址)(清代)、榮祖公祠(敬德堂)(清代)、庵后高氏宗祠(明代)、吳氏公祠(潮揭豐邊第一區政府成立舊址)(清代)、淡浦村葉氏家廟(清代)、南平驛道古路亭(清代)、喬西仁安里(中華民國)、喬西林氏光茂公祠(中華民國)、修塘公祠(中華民國)、潮揭豐邊革命烈士紀念碑及中國人民解放軍閩粵贛邊縱隊二支七團成立大會舊址(中華人民共和國)、古溪六世祖己三公墓(元朝)、林紹堅墓(宋代)、莊明川墓(明代)。
據了解,為加大文物保護利用工作力度,傳承優秀傳統文化,市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于2022年5月啟動第八批揭陽市文物保護單位的申報工作,經村(居委)、街道(鎮)、區逐級推薦上報,評選以歷史、藝術、科學研究價值為評判標準,由省文物保護專家委員會文物專家、熟悉地方人文歷史的市級專家組成評審組進行評審,征求有關部門意見,網上公示,在29處推薦對象篩選出“曾母陳氏節孝祠坊”等23處有較大保護價值的申報對象,最終報請市政府核定公布。
市政府要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國家和省有關法規和政策要求,認真貫徹落實“保護為主、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新時代文物工作方針,切實做好文物的保護、利用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