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計劃,通過廣東省安全生產移動執法系統隨機抽取,下列工貿企業列入8月份執法檢查計劃對象名單。
檢查內容:《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開展企業主要負責人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專項執法行動的通知》(粵應急函[2020]184號)。企業主要負責人含義: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第五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包括生產經營單位參與經營管理的法定代表人、投資人和實際負有本單位生產經營最高管理權限的人員。
檢查內容:粉塵涉爆,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
揭陽市應急管理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采取“啟動會+現場執法檢查+總結會”、“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崗位操作員工全過程在場”的模式開展執法檢查,堅持執法與服務并重。請各執法檢查對象認真履行企業安全生產法定職責,并依法配合應急管理部門開展執法檢查。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發現待檢企業存在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將依法予以查處。與此同時,待檢企業如果發現執法人員存在違規違紀行為,可向揭陽市應急管理局投訴舉報。投訴舉報電話12350。
揭陽市應急管理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