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縣(市、區)應急管理局:
為做好我市汛期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根據《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做好汛期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粵應急函〔2021〕124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落實。
一、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汛期礦山安全
全省已于4月15日進入汛期,但目前我市旱情仍較嚴峻。各地要提高警惕,要在做好抗旱工作的同時,時刻防范旱澇急轉對我市非煤礦山安全造成的嚴重挑戰。近年來,我市受強對流等極端天氣影響,強降水頻發明顯異常。急、強降雨造成表土、巖體穩定性降低,易造成邊坡垮塌、滑坡、泥石流等災害事故發生,使汛期礦山安全生產承受嚴峻考驗。各有關縣(市、區)應急管理部門要督促轄區內礦山企業,按照今年省、市有關會議要求,高度重視,強化紅線意識,將汛期安全生產工作作為當前頭等大事來抓。要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對汛期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檢查、再落實,深入開展督導檢查,指導、督促企業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及時查缺補漏、堵塞漏洞。
二、加大力度,徹底排除堆土場安全隱患
我市現有礦山沒有設計排土場,但由于歷史原因,部分礦山存在臨時堆土場,隨意設置、堆置過高、管理薄弱的現象依然存在,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隱患。對部分存在臨時堆土的礦山,各地要督促有關企業立即著手搬走雜土、石塊,務必在今年5月上旬前將臨時堆土清理完畢。對部分礦山坡底存在建筑物,有可能出現滑坡、垮塌影響的,各地要責令相關企業立即整改,采取護坡措施,并加強邊坡監測。暴雨、臺風期間應撤出所有人員。
三、加強汛期礦山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有關縣(市、區)應急管理局要督促各礦山企業嚴格按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要求組織建設、生產。對與設計要求嚴重不符的,要立即進行整改或重新設計,但須防止通過修改設計使違法違規行為合法化;對存在高陡邊坡的,特別是邊坡高度200米左右的礦山,應及時治理,加強巡查、監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患措施。對違法違規行為,要責令改正,并按規定上限實施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立即停產整頓,提請有關部門暫扣安全生產許可證,對存在重大生產安全隱患無法按期完成整改的,要提請當地人民政府予以關閉。
有關縣(市、區)應急管理局要督促轄區內非煤礦山企業及時疏通境界外截水溝、工作臺階和上山公路排水溝,確保完好有效,同時要對排水設備進行維護,并至少有1套設備備用。要落實先排險后生產、作業的工作制度;完善并落實邊坡安全管理、機電設備管理、車輛人員管理等規章制度;完善并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檢查作業人員應親臨現場指揮作業,防止出現“三違”現象,杜絕重特大事故、最大限度減少一般事故發生。
四、加強應急值守工作,建立汛期監測預警機制
有關縣(市、區)應急管理局要加強與氣象、水利、自然資源等部門會商研判,及時掌握雨情、水情、汛情、地質災害等信息,充分利用手機短信、微信群、“應急一鍵通”向礦山企業負責人發布暴雨、洪水、泥石流、臺風等預警信息。建立預報預警工作機制,實現協調聯動。針對汛期特點,切實加強應急值守。各礦山企業要建立、完善防汛度汛工作機構和工作制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做好信息交流。有針對性配齊適用的應急救援物資、裝備、設備,強化培訓和應急演練。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到崗帶班、關鍵崗位24小時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報告制度。一旦發生事故或其他突發情況,立即報告并啟動預案,做到反應靈敏、處置果斷、救援有效。
請各有關縣(市、區)應急管理局、各非煤礦山企業要按照省、市的統一部署,認真落實“一線三排”工作機制,統籌推進“非煤礦山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切實做好風險防控及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確保我市非煤礦山安全度汛。
請各有關縣(市、區)應急管理局迅速將該文件轉發至轄區內各非煤礦山企業,并認真貫徹落實。
揭陽市應急管理局
2021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