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寧市盛通碎石場有限公司:
你單位報來的《非煤礦礦山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申請表》及相關資料收悉。根據《安全生產法》和《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令第36號)的有關規定,于2021年5月5日我局組織相關礦山專業的專家組成審查組,對你公司破碎生產線改建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進行了審查,并形成了專家組意見。針對專家組審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項目設計單位遼寧時越市政工程設計有限公司對該項目安全設施設計進行了修改完善。根據專家組的復審意見及有關規定,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通過你公司破碎生產線改建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該安全設施設計符合相關要求,能滿足生產安全的條件,可以作為安全設施施工圖編制及建設主要依據。
二、你單位必須嚴格按設計專篇組織施工。
三、按設計要求,你單位應從本批復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項目工程的建設工作。工程建設期原則上不辦理延期手續,如遇特殊情況確需順延工期,必須及時向我局報告。
四、項目工程施工完成后,要及時組織竣工驗收,并接受應急管理部門監督。未經竣工驗收合格,不得投入生產。
揭陽市應急管理局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