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
根據廣東省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信息和隱患排查信息系統,有557家企業2021 年4月份未上報安全隱患月報,隱患排查信息系統給予“亮燈”警示。根據《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上述單位可能存在少報、漏報或不報隱患的行為,現在正式告知。如執法人員現場抽查發現隱患,將計入安全監管信用檔案,對于未切實履行企業安全生產責任、企業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不健全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將按照加重處罰的原則進行處理,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請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結合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對系統“亮燈”企業開展執法抽查,如發現企業存在安全隱患、未如實上報、未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依法立案調查。按照省應急管理廳部署,行政檢查、行政處罰必須通過廣東省安全生產執法信息系統辦理,確保安全生產監管執法規范化。
附件:2021年4月份未上報安全隱患月報企業名單
揭陽市應急管理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