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應急管理局:
根據《廣東省財政廳關于下達2021年省級特大三防救災資金(第二批)的通知》(粵財資環〔2021〕38號),及市財政局《資金文件送達通知單》(工〔2021〕009號)有關要求,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抓好貫徹落實。
一、迅速組織實施,確保項目盡快落地
請結合實際,科學制定資金分配方案,商請當地財政部門及時將資金分配撥付至有關單位。要結合實際和資金支出方向,制定資金使用計劃并組織實施,抓緊將資金安排到具體項目,形成實物工作量。要加強預算執行進度管理,確保項目盡早盡快落地,最大限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
二、嚴格資金使用,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該資金主要用于解決城鄉居民用水困難,修建應急抗旱水源和抗旱設施,購買,租賃應急儲水、凈水、供水等抗旱的設備,組織人員保障城鄉居民用水等。要嚴格按照《廣東省特大三防資金管理辦法》等文件資金使用管理有關規定,切實加強資金使用管理,救災資金必須遵循專款專用、重點使用的原則,嚴格按支出方向和使用計劃執行,不得平均分配,不得截留、滯留、挪用,不得實行有償使用,不得用于非自然災害救災,不得擅自擴大使用范圍,不準擅自隨意更改使用用途和性質,確保專款專用。
三、加強績效管理,確保抗旱取得成效
要牢固樹立“救災款就是高壓線”的意識,切實管好用好救災資金,按照“誰支出,請負責”的原則,要建立健全專項資金使用監督管理機制,定期或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并接受上級部門的監督。進一步加強績效管理,抓緊補充完善本地區或本單位的績效目標,將績效管理責任分解落實,明確具本責任人,嚴格開展績效監控,及時發現存在問題。預算執行結束后,實事求是開展績效自評,并對抗旱項目專項資金使用、管理及取得成效等情況進行總結。
附件:1、揭陽市2021年省級特大三防救災資金(第二批)任務清單表
2、揭陽市2021年省級特大三防救災資金(第二批)績效目標表
揭陽市應急管理局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