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0日,揭陽市揭東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某某面粉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時,發現其存在“作業現場積塵未及時規范清掃,積塵嚴重;部分照明使用非防爆燈管”等十三項安全隱患。針對發現隱患問題,揭陽市揭東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隨即作出現場檢查記錄文書和責令限期整改文書,要求企業認真落實整改。
針對該公司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突出情況,揭陽市揭東區應急管理局對該公司進行立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六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零二條和《安全生產行政處罰自由裁量適用規則(試行)》第十四條的規定,對該公司處人民幣25000元(貳萬伍仟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進一步警醒粉塵涉爆企業認真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及時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嚴格落實粉塵清理制度,切實落實好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作業現場積塵未及時規范清掃,積塵嚴重
整改前:
整改后:
2.部分照明使用非防爆燈管
整改前:
整改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