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揭陽市委、揭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和的通知》(揭委發[2001]l6號)和《揭陽市市級黨政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揭市機編[2001」11號)的精神,揭陽市地震局為市政府直屬事業單位,正處級,賦予防震減災工作的行政管理職能。
主要職能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組織起草有關地方規章,并監督檢查其執行情況。
(二)制訂防震減災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防震減災工作年度計劃,并組織實施:管理監督事業費和專項資金的使用。
(三)管理地震監測工作,組織和管理群眾測報工作,負責提出地震趨勢意見。
(四)承擔在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關辦事機構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和協助政府擬定破壞性地展應急預案、綜合防御措施,并檢查監督其落實情況。負責展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管理地震災害的損失評估;參與制定地震災區重建規劃。
(五)管理地震烈度區劃和震害預測工作;參與城市、經濟開發區總體規劃中“抗震減災規劃”的審定:管理城鎮、經濟開發區以及重要工程建設場地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負責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資格審查、認證和任務登記。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海洋地震及地震次生災害的防災工作。
(六)管理以地震動參數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設防技術參數,負責工程抗震設防設計規范技術標準的審定和修定,參加重點建設工程抗震設計的會審,指導和監督重大工程以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
(七)推進地展科技現代化:組織、管理地展科學技術研究工作及科技成果的推廣應用工作;組織開展地展科技工作與交流。
(八)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的減災意識。
(九)領導所屬事業單位及地方地震臺站,指導縣(市、區)防震減災工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地震局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基本知識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