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檔時間:2024-07-17
關于進一步加強駐村工作的通知
駐揭通〔2017〕3號
東莞駐揭陽各縣(市、區)工作組:
5月15至19日,東莞市經協辦主任麥允謙等一行3人赴揭,先后深入揭西、惠來12條東莞定點幫扶的相對貧困村,對東莞駐村工作隊長在崗在位情況、工作開展情況、貧困村產業開展及扶貧資金使用情況進行了明察暗訪。為全面落實東莞市經協辦主要領導的指示精神,結合本次暗訪工作中發現的問題,駐市工作組要求今后駐村工作中要加強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組織學習《東莞市扶貧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進一步加強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駐村工作的通知》(東扶貧〔2017〕2號)精神,嚴格按通知要求落實駐村工作。
二是加強駐村考勤登記及請銷假工作。各駐村隊長原則上周一上午前到達駐地,周五下午離開駐地返莞,并如實登記《駐村工作隊長考勤表》,經駐地村支書簽名后存檔,以備上級檢查;嚴格執行請假制度,填寫《東莞駐村隊長請假申請表》并經派出單位負責人簽名后交到駐縣工作組備案。
三是做好入戶信息記錄工作。駐村隊長要在《駐村手記》中記錄每次入戶調查的相關信息,經入戶對象簽名后作為入戶佐證檔案。
四是抓緊推進貧困村主導產業項目。認真學習《廣東省扶貧開發辦公室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加快財政扶貧資金使用進度 切實發揮資金使用效益的通知》[粵扶辦38號]文件精神,會同鎮、村兩級做好貧困村主導產業項目的立項、申報和項目推進工作,堅決杜絕“觀望、推諉、扯皮”等工作作風。
五是定時上報項目進展和資金使用進度。每月30日前以縣(市、區)為單位,集中統一向駐市工作組上報所轄貧困村項目進展和資金使用進度。
東莞市新時期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駐揭陽市工作組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