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檔時間:2024-07-17
為進一步推動我省貧困殘疾人脫貧攻堅工作,確保到2020年全省貧困殘疾人口如期脫貧。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和《中共廣東省委辦公廳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大扶貧工作格局,聚焦貧困殘疾人這一重點困難群體,圍繞“兩不愁、三保障、兩擴面”,采取更加有針對性、更加有力度的幫扶舉措,確保到2020年全省貧困殘疾人如期脫貧,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殘疾人一個也不能少”的目標。
二、任務目標
實現符合殘疾評定條件的貧困疑似殘疾人在自愿的原則下全部辦理殘疾人證,力爭2020年底前全省持證殘疾人數達到172萬。落實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納入農村低保和城鄉醫療救助范圍。對16周歲以上有長期照料護理需求的貧困重度殘疾人,符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的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不符合救助供養條件的鼓勵地方通過政府補貼、購買服務、設立公益性崗位、集中托養等多種方式,為其提供集中照料或日間照料、鄰里照護服務。實施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計劃,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幫助貧困家庭殘疾兒童多種形式接受義務教育。資產收益扶貧項目優先安排貧困殘疾人家庭。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培訓和職業技能培訓,幫扶貧困殘疾人就業創業。擴大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覆蓋面,到2020年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和持證殘疾人接受基本康復服務比例:欠發達地區達到80%以上,珠三角地區達到90%以上。有需求的存量貧困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實現應改盡改。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建檔立卡貧因戶信息,加強殘疾人證辦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廣東省實施細則》,聚焦農村、貧困地區和貧困、重度殘疾人,加強殘疾人證核發管理。加大政策宣傳力度,通過廣播、電視、網絡等多渠道宣傳持證殘疾人可享受的相關優惠保障政策,提高殘疾人的辦證積極性。加強與扶貧部門數據共享,定期獲取新增建檔立卡疑似貧困殘疾人數據,組織工作人員進行入戶核查,積極協調衛健部門,采取上門評殘、一站式集中評殘等方式,為建檔立卡貧困疑似殘疾人辦理殘疾人證。重癥精神病人且監護人有辦證要求,以及未成年殘疾人,只要符合評殘條件、達到評殘標準,應辦盡辦。協調扶貧、衛健部門出臺政策,對符合條件的殘疾人申請辦理殘疾人證的醫療鑒定費用給予優惠減免。(牽頭單位:省殘聯;配合單位:省扶貧辦、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
(二)落實社會保障政策,兜住貧因殘疾人家庭民生底線。統籌各類保障措施,通過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提供兜底保障。落實好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確保符合條件的殘疾人都能享受兩項補貼。將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對未脫貧的建檔立卡中持證的重度殘疾人按單人戶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確保應保盡保。落實好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基本養老保險補貼和代繳政策。做好醫療救助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疾病應急救助、商業保險的有效銜接,進一步完善信息共享和業務協作機制,確保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享受醫療救助。(牽頭單位: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醫療保障局;配合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財政廳、省殘聯)
(三)為16歲以上有照料護理需求的重度殘疾人提供照護和托養服務。對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中16周歲以上有長期照料護理需求的重度殘疾人,符合特困人員認定條件的,要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給予其基本生活保障和日常照料。不符合救助供養條件的,鼓勵地方通過政府補貼、購買服務、設置公益性崗位、集中托養等多種方式,為貧困重度殘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或日間照料、鄰里照護等服務。各地的社區康園中心及其他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要優先將符合條件的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作為服務對象。(牽頭單位:省民政廳、省殘聯;配合單位:省衛生健康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
(四)實施教育扶貧,提升殘疾人素質。實施特殊教育提升計劃,聯合教育部門開展未入學殘疾兒童少年核實促學工作按照“一人一案”的要求,通過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送教上門等多種形式,逐一安置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落實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家庭學生生活費補助政策和省內特殊教育大專班(廣州中醫藥大學言生班、廣州大學市政技術學院聾生班)殘疾學生免學費政策,實施“南粵扶殘助學工程”。做好“十三五”殘疾青壯年文盲掃言工作,完成每年在庫殘疾青壯年文言減少不低于5%的目標任務,提高殘疾人自我發展和融入社會能力。(牽頭部門:省教育廳、省殘聯;配合單位:省財政廳)
(五)保障貧因殘疾人優先獲得資產收益。鼓勵殘疾人貧困戶將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住房財產權折價入股,用于參與集體經濟的收益分配。集體所有的經營性資產分配集體收益時,優先保障殘疾人貧困戶受益。在不改變用途的情況下,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涉農資金投入農業、養殖、光伏、水電、鄉村旅游等項目形成的資產,具各條件的可折股量化給貧困戶,并優先保障殘疾人貧困戶收益。支持農民合作社、殘疾人扶貧基地和其他經營主體通過土地托管、牲畜托養和吸收土地經營權入股等方式,帶動殘疾人貧困戶增收。(牽頭單位:省扶貧辦;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殘聯)
(六)大力促進貧因殘疾人就業增收。大力開展殘疾人農村實用技術和職業技能培訓,優先將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作為培訓對象。將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作為貧困人口職業技能提升培訓行動計劃的重點對象,有針對性地分類開展培訓。確保有職業技能提升意愿并符合條件的殘疾人100%享受免費技工教育或技能晉升培訓,有就業創業意愿和勞動能力的100%享受到精細化就業創業服務。要適應殘疾人的特點,提供全方位、精準化、精細化的就業服務,制定有針對性的個性化求職就業方案,引導貧困殘疾人與用人單位精準對接。加大對殘疾人培訓、就業和扶貧基地發展的扶持,加強基地建設和管理,積極培育殘疾人集中就業的生產、服務企業。落實好《關于促進殘疾人自主就業創業的實施意見》(粵殘聯〔2018〕135號)及其他有關政策,扶持殘疾人就業創業。 (牽頭單位:省殘聯、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配合單位:省財政廳、省扶貧辦)
(七)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全面落實《關于印發廣東省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實施方案(2016-2020)的通知》(粵殘聯〔2016〕83號)、《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實施辦法的通知》 (粵府辦〔2018〕43號)和《關于印發廣東省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補貼實施辦法的通知》 (粵殘聯〔2016〕8號)。將貧困殘疾人作為康復服務的重點對象,優先采集需求、優先需求評估、優先轉介提供服務。重點精準識別有康復需求的殘疾兒童,為其轉介定點康復機構開展康復服務,基本實現0-6歲殘疾兒童應救盡救。縣(市、區)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相關信息錄入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管理系統。繼續實施貧困殘疾人輔助器具適配服務項目,創新輔助器具服務模式。著力推進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全面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不斷擴大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覆蓋面。(牽頭單位:省殘聯;配合單位: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扶貧辦)
(八)加強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改善居家環境和出行條件。積極推進貧困殘疾人戶危房改造,將符合條件且有意愿的納入當地政府改造任務。落實《廣東省貧困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實施方案》,按照“以人為本、注重實效、統籌規劃、分片實施、規范管理、陽光公開”的原則,優先對貧困重度殘疾入家庭進行無障礙改造。(牽頭單位:省殘聯;配合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扶貧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攻堅責任。各責任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強責任擔當和行動自覺,層層傳導壓力,落實脫貧責任,堅決打贏貧困殘疾人脫貧攻堅戰。按照省脫貧攻堅系列重大決策部署和扶貧助殘行動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舉措,細化實施方案,并抓好組織實施工作。各地要將貧困殘疾人脫貧成效作為考核當地脫貧攻堅工作的重要內容。
(二)加大資金投入,強化資金監管。各部門加大對貧困殘疾人脫貧工作資金的扶持力度,做好貧困殘疾人脫貧攻堅的經費保障工作。加強扶貧資金的管理和信息化公開,使相關扶貧資金全部高效用于殘疾人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工作,幫助貧困殘疾人脫貧奔康。
(三)加強數據共享比對,確保精準施策。建立各部門間數據共享比對機制,以扶貧部門建檔立卡貧困殘疾人數據為基礎,以全國殘疾人基本服務狀況與需求動態更新數據為參考,以其他各部門數據為補充,確保各項扶貧政策落實到戶到人。各級殘聯每年至少與本級扶貧部門進行一次數據比對,分析脫貧工作存在的問題和短板,針對貧困殘疾人需求精準施策,提高脫貧質量。
(四)加強作風建設,提升攻堅能力。深入開展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活動,持續推進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重點整治各級各部門脫貧攻堅領域腐敗問題和作風問題,促進扶貧領域作風明顯好轉。貫徹落實“大學習、深調研、真落實”要求,深入基層、深入群眾了解實際情況,對影響脫貧攻堅政策措施落實的突出問題,對基層干部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對損害殘疾人利益的行為,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迅速進行整改。
(五)加強宣傳引導,營造良好氛圍。大力宣傳黨和政府在殘疾人扶貧工作中的新政策、新舉措,大力宣傳貧困殘疾人脫貧攻堅中脫貧致富和助殘挾貧的先進個人和事跡,激發貧困殘疾人脫貧致富內生動力,營造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