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陽市國資委2016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基本情況
揭陽市國資委是揭陽市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職責:(1)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經及市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履行出資人職責。(2)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責任。建立和完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擬訂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所監管企業工資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監管企業負責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組織實施。(3)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推進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推動市屬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4)通過法定程序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任免、考核并根據并經營業績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經營都激勵和約束制度。(5)按照有關規定,代表市人民政府向所監管企業派出監事會,負責監事會的日常管理工作。(6)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方法,按照有關規定承擔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等有關工作。(7)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8)起草國有企業國有資產管理規范性文件,依法指導監督各地國有資產管理工作。(9)承辦市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根據職責,設4個內設機構:人事秘書科(與黨委辦公室合署)、發展改革科(加掛綜合法規科牌子)、審計科(加掛財務管理科牌子)、資產管理科。機關編制13名。
二、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1、2016年收入支出決定總體情況說明
2016年度收入總計815,985,163.85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815,984,739.10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500,000,000.00元);其他收入424.75元。
2016年度支出總計815,985,163.85。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3,300.00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0,000.00元;城鄉社區支出500,000,000.00元;農林水支出313,390,000.00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84,147.85元;住房保障支出197,716.00元。
2、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為315,984,739.10元。其中基本支出2,156,915.10元;項目支出313,827,824.00元。
3、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6年我單位“三公”經費預算30,000.00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0,000.00元;公務接待費0元。2016年“三公”經費實際支出21,848.44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0元;公務車購置費0元;公務車運行費17,603.44元;公務接待費4,245.00元,主要為接待中交一航局蒞揭開展項目合作。2016年“三公”經費比年初預算節約8,151.56元。市國資委按照厲行節約的原則,從嚴控制支出,減少“三公”經費的支出。
4、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87,450.00元。其中:辦公費6,611.12元;郵電費21,615.22元;培訓費14,052.00元;工會經費14,696.12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4,664.60元;其他交通費用129,850.00元;其他商品有服務支出24,060.94元;辦公設備購置費71,900.00元。比2015年增加112,250.00元,增長64.07%,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其他交通費用(車補)。
5、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2016年本單位沒有發生政府采購支出。
6、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1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1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