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在發生洪水、枯水等自然災害情況下,如何保證內陸核電廠的安全?
答:內陸核電選址時,廠坪標高均高于設計基準洪水位,并考慮上游潰壩洪水影響,通常可確保核電廠區不受洪水淹沒的影響;而在枯水季節,由于內陸核電廠一般是通過直流冷卻,冷卻塔和水庫等多種方式相結合的冷卻方式來帶走多余的熱量,對河流水流量的要求并不高。目前國際上的核電機組大部分建在內陸(例如,美國104臺核電機組中內陸機組占84.6%,法國58臺運行機組中內陸機組占75.9%),大量的運行經驗表明內陸核電廠在這方面已經設計成熟,運行可靠。核電廠在設計時已經對各種自然災害進行了全面的考慮和論證,并且也會在不同的廠址也有針對性地進行了一些改進,提高應對各種自然災害的能力。在認真遵守國家有關核安全與環境保護等法規的基礎上,有著成熟的設計、可靠的工程質量,科學和完善的管理,內陸核電廠的安全性和沿海核電廠一樣,其安全性是可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