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根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第五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發環保部門應當依法辦理排污許可證的注銷手續,并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公告:(1)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2)排污單位被依法終止的;(3)應當注銷的其他情形。請問本條規定第(3)點應當注銷的其他情形具體是什么情形?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機關應當依法辦理有關行政許可的注銷手續:(一)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的;(二)賦予公民特定資格的行政許可,該公民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三)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終止的;(四)行政許可依法被撤銷、撤回,或者行政許可證件依法被吊銷的;(五)因不可抗力導致行政許可事項無法實施的;(六)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當注銷行政許可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