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揭陽市公共機構節能實施辦法》制定情況說明(同步解讀)
來源:本網
發布時間:2017-11-09 15:4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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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宗旨
公共機構節能,是全市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規范、推行公共機構節能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舉措,也是公共機構加強自身建設、樹立良好社會形象的必然要求。公共機構節能,對于增強社會節能意識、形成節能良好氛圍、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具有積極的導向和示范作用。
二、制定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公共機構節能條例》、《機關事務管理條例》和《廣東省公共機構節能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三、形成過程
本《辦法》初稿由揭陽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起草制定,在征求各縣(市、區)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部門和揭陽市公共機構節能工作領導小組14個成員單位意見的基礎上,對本《辦法》初稿進行修改完善并報請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審定。2017年3月,經市人民政府六屆3次常務會討論通過,于2017年4月1日全面施行。
四、基本內容
本《辦法》共六章三十七條,分別明確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體制、節能責任、管理部門職責、管理措施和監督責任等五個方面內容。其中:
第一章,總則。本章共五條,主要規定了制定本《辦法》的宗旨、公共機構的含義、公共機構節能管理體制、基本的公共機構節能制度、原則和要求等。
第二章,節能責任。本章共七條,是關于公共機構節能責任的規定,主要包括能源消費計量與監測、節能規劃編制主體、能源管理崗位設置、節能產品設備采購等。
第三章,節能管理。本章共八條,是關于加強公共機構節能管理的規定,主要包括節能規劃和目標分解;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能耗數據采集和監測;能源審計;能耗定額制度與管理;既有建筑節能改造計劃與實施;節能監督實施主體、內容和要求等。
第四章,節能措施。本章共九條,是關于公共機構落實節能措施的規定,主要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加強空調、電梯、照明、機房、鍋爐等重點用能系統和部位智能化管理;加強公務用車配備使用處置管理;優先采用環保、節能型灶具和節水型器具等設施設備,強化日常巡查和維護管理;規范廢舊物品回收管理等。
第五章,監督和保障。本章共七條,是關于公共機構節能監督和保障的規定,主要包括公共機構違反節能管理行為的法律責任,明確了各個責任主體在違反本《辦法》時相應的處罰措施等。
第六章,附則。本章共一條,是關于本《辦法》生效時間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