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信懲戒事項
惠來縣**運輸有限公司超過180天未按照中標項目所承諾的車輛投入運營嚴重失信行為。
二、基本案情
我局委托廣東和盛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揭陽分公司組織開展《揭陽市縣際包車客運經營權項目》2022年2月22日,項目進行開標、評標工作,惠來縣**運輸有限公司為揭陽市縣際包車客運經營權招標項目[項目編號:GDHS21JYFG1****]標段1的中標人,中標內容為:惠來-縣際包車,經營權指標35個,并與我局簽訂《揭陽市縣際包車經營服務協議》,簽訂協議之日起超過180天未按照中標項目所承諾的車輛投入運營。
三、處理結果
根據《道路旅客運輸及客運站管理規定》(交通運輸部令2020年第17號)第三十條、第八十八條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六十條之規定,我局作出決定:一、撤銷該司中標的縣際包車客運經營權許可項目:惠來-縣際包車,經營權指標35個(標志牌號:VB00**至VB00**);二、在該決定之日起,三年內取消該司參加同類招投標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