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值夏季高溫時節,雨水增多,空氣濕度大,微生物滋生繁衍迅速,食物極易腐敗變質,誘發食源性疾病風險增大。為督促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高市民食品安全意識,防范食品安全事件發生,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就夏季食品安全風險作如下提示。
一、預防濕米粉食品中毒
今年夏季,全市各地雨水頻繁、高溫潮濕,河粉、腸粉(卷粉)、陳村粉、粿條、米線(米粉)、瀨粉、涼皮等濕米粉食品,在高溫潮濕天氣下容易受椰毒假單胞菌污染而產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后引發米酵菌酸毒素中毒的風險增大。濕米粉保質期一般為24小時,但由于現在的濕米粉生產工藝變化,超過保質期的濕米粉感官性狀仍然正常,且不會有發酸發臭等變質性狀,會給人造成可以繼續銷售或食用的錯覺,然而這類濕米粉卻可能已被椰毒假單胞菌污染進而產生米酵菌酸毒素,食用后引發中毒的風險將大大增加。
米酵菌酸毒素引起的中毒,潛伏期一般為30分鐘至12小時,少數為1-2天;主要表現為上腹部不適、惡心、嘔吐、輕微腹瀉、頭暈、全身無力,重者出現黃疸、肝腫大、皮下出血、嘔血、血尿、少尿、意識不清、煩躁不安、驚厥、抽搐、休克甚至死亡,一般無發熱。
為預防濕米粉食品中毒,廣大消費者應注意以下幾點:
1.在選購河粉、腸粉(卷粉)、陳村粉、粿條、米線(米粉)、瀨粉、涼皮等濕米粉時,尤其是散裝銷售的,一定要選擇正規渠道,并根據產品原包裝上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儲存條件等信息,現場查看是否符合包裝標示要求,明晰所購產品的生產廠家、生產日期、保質期等關鍵要素。濕米粉應低溫儲存,且要在其保質期內食用完。
2.食品銷售者、批發商、餐飲服務單位等食品經營者在購進濕米粉食品時,要嚴格落實經營主體責任,做好進貨查驗及索證索票工作,確保來源可追溯,質量有保證;濕米粉應按照標簽標示的儲存條件進行保存,并在保質期內銷售食用。
3.儲存銷售散裝的濕米粉應當在儲存容器外或貨架、貨柜等顯著位置上用公示牌或標示牌標明食品名稱、生產日期或生產批號、保質期以及食品生產經營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事項。
4.過期未銷售或未加工食用的濕米粉,要及時銷毀處置,做好銷毀記錄(包括圖片和文字等),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過期濕米粉不回流經營。
二、預防河豚魚食品中毒
河豚魚又稱“河鲀”“龜魚”“雞抱”“氣泡魚”“氣鼓魚”等,大部分生活在海洋中,但在淡水河流及海洋、河流匯合處也可發現,其體背、側面的斑紋隨種類不同而各異。河豚魚因其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因中毒而導致人員神經麻痹,進而發生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無力等癥狀,嚴重者可能會因心跳、呼吸停止而危及生命。河豚毒素潛伏期一般為0.5~3小時,目前尚無特效的解毒藥和治療方法。為防止因食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河豚魚及其產品而導致食物中毒事件發生,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河豚魚經營者和消費者注意:
1、應從合法渠道采購和購買河豚魚及其產品。河豚魚應來源于經農業農村部備案并公布的河豚魚源基地,且經中國水產流通與加工協會和中國漁業協會河豚魚分會審核通過的加工企業加工的包裝產品。產品包裝上附帶可用于追溯的二維碼,并標明產品名稱、執行標準、原料基地及加工企業名稱和備案號、加工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檢驗合格信息等內容,同時應提供同批次產品檢驗合格證明。
2、禁止任何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經營養殖的河豚活魚和未經加工的河豚整魚;禁止加工經營所有品種的野生河豚魚。如違反上述規定,將按《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經抽檢檢測發現含河豚毒素超標的,將移交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廣大消費者應進一步提高自我防范意識,堅持從合法渠道購買河豚魚及其產品。若因不慎誤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河豚魚而出現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無力等中毒癥狀,應立即采取催吐等前期處理,并趕緊前往醫院救治。
4、公眾如果在市場上發現有非法生產經營河豚魚及其產品的,請及時撥打12315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三、預防毒蘑菇中毒
夏季是蘑菇的生長旺季,毒蘑菇中毒主要由自采或誤食野生蘑菇引起,多發生在家庭和街頭攤點。毒蘑菇所含毒素較復雜,常見癥狀包括惡心、嘔吐、腹痛、幻視幻聽、譫妄、光敏性皮炎、肝脾腫大、呼吸困難、肝損害甚至死亡等,或因地區、季節、品種和生長條件的不同而各異。毒蘑菇中毒潛伏期為2小時至24小時,有的僅為10分鐘左右。誤食毒蘑菇引發肝損害型中毒最為兇險,表現為惡心、嘔吐、肝區疼痛等癥狀,部分患者可能會伴有精神癥狀。目前對有毒蘑菇中毒尚無特效療法,且中毒癥狀嚴重,發病急,死亡率高。
預防毒蘑菇中毒最有效的措施就是不采摘、不買賣、不食用野生蘑菇;在發生誤食毒蘑菇中毒時應及時前往醫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