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揭陽市2023年度高質量(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意見》《揭陽市人民政府關于揭陽市培育發展戰略性產業集群的實施意見》和《揭陽市促進產業科技創新扶持辦法》(揭府規〔2020〕3號)精神,現組織開展揭陽市2023年度高質量(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設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方式
(一)申報受理。申報單位按項目申報指南(附件1)的要求填寫申報書并加蓋單位公章,連同相關附件及證明材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5份),提交所在地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受理審核并匯總推薦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二)形式審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對申報項目進行形式審查,形式審查合格的,進入評審階段。
(三)項目評審。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按照相關程序和要求組織項目評審,按照評審結果排序列入揭陽市2023年度知識產權工作專項資金項目庫。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主體及條件。項目申報單位為在揭陽市行政轄區內依法注冊和納稅、納入揭陽市屬地統計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聯合專利代理機構或專利信息服務機構共同申報。申報主體應具有良好的社會信譽,依法經營,規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會計制度,嚴格遵守有關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法規。
(二)申報材料及要求。申報單位對申報項目及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負責;推薦單位要對申報單位的申報條件和材料真實性進行核實,并加具推薦意見。申報單位按照項目申報指南的要求填寫規定格式的申報材料,同時提交電子版材料(word文檔),統一發送至郵箱:jyzscq2022@163.com。未按規定提交、缺少紙件或電子件的,均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申報材料請精煉簡潔,勿提交與此項目申報無關的內容及附件。
(三)其它事項。申報項目實施期限原則上為1年。具體項目申報指南中另有其它要求的,須一并遵循。
三、申報時間
申報單位申報截止時間為2022年9月19日。各縣(市、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完成推薦及匯總報送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9月21日。
四、聯系方式
知識產權促進科聯系人:王超、李麗玲
聯系電話:0663-8291956;
聯系地址:揭陽市黃岐山大道與新陽路交匯處東北側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大樓610室。
附件:
1.揭陽市2023年度高質量(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2.揭陽市2023年度高質量(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書
3.項目匯總表
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局)
附件1
揭陽市2023年度高質量(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一、項目名稱
2023年度高質量(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設項目
二、項目目標
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意見》、《揭陽市人民政府關于揭陽市培育發展戰略性產業集群的實施意見》和《揭陽市促進產業科技創新扶持辦法》(揭府規〔2020〕3號)精神,圍繞廣東省及我市重點培育發展的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從每個產業中選取關鍵、核心領域技術點,支持我市創新主體開展精準高質量(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加快創新驅動發展。
三、項目任務
以《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工作指南》(DB44/T 2363—2022)為指導,發揮我市創新中心技術優勢,提升專利制度綜合運用能力,培育產出一批產業發展需要的高質量(高價值)發明專利申請,形成產業技術專利組合。重點突出以下內容:
(一)建立完善專利管理及權益分配機制,強化專利評價導向。
(二)開展專利信息檢索分析,服務研發及專利布局,形成企業微導航報告或專利預警分析報告1份。
(三)建立健全企業與專利代理機構或專利信息服務機構對接合作機制。
(四)培育產出若干高質量(高價值)發明專利,形成產業技術專利組合。在項目實施期間,發明專利申請不少于5件。
(五)項目實施周期為1年。
四、申報主體及條件
在揭陽市行政轄區依法注冊和納稅、納入揭陽市屬地統計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聯合專利代理機構或專利信息服務機構共同申報。牽頭單位已經承擔省局或我局高質量(高價值)專利培育項目且尚未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申報。
(一)企業須設立市級(及以上)重點實驗室或工程技術研發中心或企業技術中心等研發機構,上述中心需經市級以上單位認定。
(二)截止2022年7月30日,擁有有效發明專利3件以上。
(三)有較為健全的知識產權管理制度。
(四)重點支持的產業領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培育發展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的意見》(粵府函〔2020〕82號)中提出的戰略性支柱產業集群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
五、申報材料
(一)2023年度高質量(高價值)專利培育布局中心建設項目申報書(見附件2)。
(二)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近兩年的財務報表。
(四)企業被認定為各類創新中心的紅頭文件復印件。
(五)企業3件以上發明專利證書復印件及最近一年繳納費用的收據復印件(加蓋公章)。
(六)專利代理機構或專利信息服務機構注冊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七)其他證明材料。
六、加分項
為鼓勵企業加強知識產權工作,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對獲得下列資格的企業申報的項目給予加分:被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加5分;被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加3分;被認定為廣東省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加2分;有辦理過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的企業加2分。上述各項累計加分不超過5分,申報單位申報時須在申報材料中附上加分證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