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部門提醒:
市場主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登錄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自行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不收費!
如逾期未年報,只需補報年報后,到當地市場監管局咨詢,符合條件可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不收費!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后,符合條件的經營主體可以向市場監管部門申請移出。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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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填報年報或補報年報?
年報申報及補報請認準官方網址:“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https://gd.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
依法年報是每一個市場主體應盡的義務,市場主體應當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報送上一年度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不具備網上填報條件的個體工商戶,請持營業執照到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所申報。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后怎么辦?
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者被標記為經營異常狀態的當事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規定申請信用修復:
1.補報未報年份年度報告并公示;
2.已經履行即時信息公示義務;
3.已經更正其隱瞞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公示信息;
4.依法辦理住所或者經營場所變更登記,或者當事人提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可以重新取得聯系”。
滿足上述條件的,可依據《市場監督管理信用修復管理辦法》規定申請經營異常名錄信用修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