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市監罰告〔2024〕35號
揭陽市實達電子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調查你公司涉嫌冒用林碧君身份信息及簽名取得法定代表人變更登記一案,已經本局調查終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四條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第四十三條的規定,現將本局擬作出撤銷行政許可的事實、理由、依據及內容告知如下:
經查詢業務系統和登記檔案資料,揭陽市實達電子有限公司于2016年9月14日成立,于2016年12月29日經本局核準后將法定代表人趙武斌變更為林碧君,該筆變更登記材料中《法定代表人信息》《章程修正案》中包含有“林碧君”簽名字樣。為查明事實,2023年11月19日本局決定對揭陽市實達電子有限公司立案調查。
2023年11月15日本局將上述舉報線索通過國家企業信息公示系統(廣東)公告《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登記相關情況公示》,至2023年12月30日公示期滿,未收到任何異議或相關情況線索。
2023年12月1日本局委托廣東潮源司法鑒定所對揭陽市實達電子有限公司變更登記檔案資料中簽署日期為2016年12月26日的《法定代表人信息》《章程修正案》中“林碧君”簽名的字跡是否林碧君親筆簽名。2024年1月16日本局收到廣東潮源司法鑒定所出具的《司法鑒定意見書》(潮源司鑒[2023]文鑒字第007號),鑒定意見為:簽署日期為2016年12月26日的《法定代表人信息》《章程修正案》中“林碧君”簽名的字跡不是林碧君親筆所寫。
2024年2月2日,本局檢查人員依法對“榕城區東升街道溝兒社區岐山幼兒園后側18號鋪”場所進行檢查。經檢查,該場所為單間臨街鋪面,經詢問該場所使用人劉先生,劉先生表示該場所系其向房東租賃作為民居住所使用,并不作經營用途。執法人員現場檢查該場所未見有經營活動。執法人員現場撥打登記的人員聯系方式,均無法聯系當事人。
本案經調查,當事人通過公司登記住所無法聯系,下落不明,且無法律責任行為人,舉報人反映沒有與當事人存在業務往來或雇傭關系,本局通過國家企業信息公示系統(廣東)發出的《涉嫌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登記相關情況公示》,至公示期滿,未收到任何異議。
綜上,當事人涉嫌以冒用林碧君身份證信息及簽名的手段將林碧君變更登記為揭陽市實達電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申請人應當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負責”的規定,依據該條例第四十條第二款“登記機關受理并經調查認定存在虛假市場主體登記情形的,登記機關應當撤銷市場主體登記。”的規定,本局擬撤銷2016年12月29日核準揭陽市實達電子有限公司變更法定代表人趙武斌為林碧君的變更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六十三條、第六十四條和《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第六十二條、《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聽證辦法》第五條、第七條的規定,對上述擬作出的行政許可撤銷,你公司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權利。如有陳述、申辯和要求舉行聽證的,你公司應在本公告送達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公告之日起三十日視為送達),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向本局提出要求,逾期未提出,視為放棄此權利。
聯系人:劉開榮 吳曉珍 聯系電話:0663-8291530
聯系地址:揭陽市榕城區新陽東路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監督科
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