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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 共青團中央 |
文件 | |
工商個字〔2016〕129號 | ||
工商總局 共青團中央關于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 專業市場黨團組織覆蓋“百日攻堅”行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團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團委: 為貫徹落實《工商總局共青團中央關于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作用加強新形勢下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團建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2015年10月在山東濟南召開的全國非公經濟組織團建工作推進會有關要求,進一步擴大黨團組織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特別是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專業市場中的覆蓋面,發揮黨團組織對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政治引領和積極促進作用,夯實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團組織建設的基礎,工商總局、共青團中央決定從2016年7月至10月集中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團組織組建“百日攻堅”行動。 一、準確把握“百日攻堅”行動的目標 在各級黨委組織部門和團委的指導下,以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集聚區和各類專業市場、商業街區、創業園區為重點,集中開展黨團組織組建工作。對具備組建黨團組織條件的,做到應建盡建,實現黨團組織全覆蓋;對暫不具備組建黨組織條件的,按照就地就近原則,明確黨員參加一個基層黨組織的活動,積極推動建立團組織,開展團的活動,培養骨干,為組建黨組織創造條件。同時,指導建立工委、婦聯等群眾組織,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通過“百日攻堅”行動,把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每一個黨團員都納入黨團組織管理之中,把黨的工作和團的活動覆蓋到每一個非公經濟組織,消除“空白點”,減少“口袋黨員”“口袋團員”,提升黨團組織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影響力和凝聚力,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從業人員健康成長。 二、因地因企制宜,努力擴大黨團組織在非公有制經濟領域的覆蓋面 以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為重點,針對不同區域、不同行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的特點,制定有效擴大黨團組織和工作覆蓋的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擴大黨團組織在非公有制經濟領域“兩個覆蓋”。 (一)多措并舉,積極創造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組建黨團組織的條件 1.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黨團員主動亮身份,發掘“存量”。繼續深入開展“組織找黨員、黨員找組織”活動,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隱形黨(團)員”“口袋黨(團)員”主動亮明身份,對流動黨(團)員,以流入地管理為主,及時辦理流動黨(團)員組織關系接轉手續。對于轉移黨(團)組織關系確有困難的黨(團)員,可憑流出地村(居)委會黨(團)組織出具的黨(團)員身份證明辦理組織關系接轉手續。 2.千方百計增加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黨(團)員數量,擴大“增量”。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在招聘員工中優先考慮黨(團)員,招聘大中專畢業生、復退軍人、城鎮失業人員以及農村、城市社區、返鄉農民工黨(團)員到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就業。依托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建立非公經濟組織黨(工)委、團(工)委的,要在堅持標準、嚴格程序、保證質量的基礎上,有計劃、有重點地做好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發展黨(團)員工作。其他工商(市場監管)部門也要積極協助當地黨(團)組織,做好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發展黨(團)員的相關工作。 3.做好黨(團)建指導員選派工作,充分發揮黨(團)建指導員的作用。對尚不具備黨(團)組織組建條件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要多渠道選派黨(團)建指導員,落實“一崗雙責”,可從工商(市場監管)部門選派一批黨(團)員骨干擔任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團)建指導員,還可從其他政府部門、原國有企業的退休黨務工作者中選派黨建指導員,從各級團組織中選派優秀團干部到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擔任團建指導員,廣泛指導開展黨(團)建工作。 (二)集中力量攻堅,提高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團)組織組建率 1.單獨組建。進一步鞏固和提高單獨組建黨(團)組織的比例,凡是有3名以上正式黨(團)員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都要單獨建立黨(團)組織。 2.聯合組建。對規模較小、黨(團)員偏少的非公企業,按照“行業相近、產業相通、地域相鄰、便于管理”的原則,通過村企聯建、區域統籌等多種方式聯合組建黨(團)組織。 3.掛靠組建。對規模較小、穩定性差、不具備單獨組建黨(團)組織條件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引導其掛靠到地域相近的已建立黨(團)組織的企業或村(社區)、工商所、個私協會等建立黨(團)組織。 4.行業組建。對行業特征明顯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依托行業協會、商會、專業市場建立黨(團)組織。 (三)黨建帶群建,努力擴大黨的工作覆蓋 認真做好黨建帶群建工作。在已建立黨組織但尚未建立群團組織的非公企業,要抓緊建立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積極開展黨群共建活動,促進黨(團)組織活動的開展。 在暫不具備建立黨組織條件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先行建立共青團和工會、婦聯等群團組織,加強黨的知識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宣傳,引導開展企業文化建設,做好推薦優秀職工入黨工作,為建立黨組織創造條件。 三、切實加強對“百日攻堅”行動的組織領導,力爭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團)組織“兩個覆蓋”上實現新突破 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團委要高度重視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團)組織組建工作,切實加強領導,周密制定工作計劃,認真抓好落實,力爭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團)組織組建率在現有基礎上有新的提高,實現新的突破,增強黨(團)組織的影響力和凝聚力。 (一)周密制定計劃,落實工作責任 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研究制定“百日攻堅”行動計劃,明確行動目標、負責領導和牽頭部門,細化工作方案,落實工作責任,扎實推進工作。 (二)廣泛動員發動 各地要以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為主要對象,通過各種渠道、借助各種媒體深入進行宣傳發動,進一步深化經營者和廣大員工對非公有制經濟組織黨(團)組織建設重要意義的認識,引導他們主動支持、配合開展黨(團)組織建設。 (三)深入調查摸底 各地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要結合企業登記、市場巡查深入進行調查摸底,各級團委要結合共青團改革,深入基層、重心下移,準確掌握轄區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特別是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和專業市場黨(團)組織建設情況。按照人要去到、賬要搞清、不留死角的要求,通過調查、甄別、登記、建庫“四個步驟”,對非公經濟組織開展拉網式大普查,摸清非公經濟組織員工人數、黨(團)員人數、組織設置、業主身份、管理關系、黨(團)組織開展活動情況及活動場地等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尚未建立黨(團)組織的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根據情況確定組建對象,制定組建計劃,分解任務,逐項抓好落實。 (四)加強工作協調 各地在開展“百日攻堅”行動中,要積極加強與當地黨委組織部門的聯系,取得組織部門的支持。工商(市場監管)部門與團委要加強協調配合,共同推進工作。 (五)從嚴從實督導檢查 在“百日攻堅”行動中,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和團委要實行領導包片聯系,工作組責任到人,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對賬銷號。實行工作進展通報制度,各級工商(市場監管)部門和團委每15天通報一輪攻堅情況,公布黨組織和團組織組建進度。建立約談機制,對于行動遲緩、工作進展慢、成效不明顯、排在末位的,要對其負責人進行約談。 各地對“百日攻堅”行動工作進展、取得的成效和經驗做法要及時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及時分析研究,提出對策建議。相關工作情況請及時報工商總局非公黨建辦公室和團中央城工部。 附件1.非公有制經濟組織調查摸底表 2.“百日攻堅”行動報表 工商總局 共青團中央 2016年6月2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