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含各級各類普通高等院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普通中等學校、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托幼機構等,下同)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是食品安全智慧監管的創新舉措,是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的有效措施,也是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效能、推動食品安全社會共治的有效載體,為進一步加強并規范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在我市校園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應用,結合實際,制訂本制度。
第一條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全面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提升校園食品安全監管效能,用科技化、信息化、智慧化支撐監管,推動實現精準監管、規范監管、智慧監管,提升我市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的校園食品安全問題,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二條工作目標
充分利用我市全面建成的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建立健全常態化、科學化、全社會共同參與的發現問題和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不斷強化我市校園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提高校園食品安全監管效能,提升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和社會共治水平,更有效防范校園食品安全事件。
第三條平臺應用
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是綜合應用視頻監控技術、互聯網技術、邊緣計算技術,將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制作過程關鍵部位、違規行為抓拍和重要環節視頻信號通過互聯網遠程實時傳輸至平臺,依托平臺各項功能,充分發揮平臺的智能優勢,全面推進平臺、學校、家長移動端各個系統的應用,利用“互聯網+明廚亮灶”系統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開展網上監管,形成監管部門、學校、家長等多方參與共治共管新格局,實施精準監管、及時發現風險、杜絕隱患,確保食品安全。
第四條平臺架構
揭陽市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監管系統在廣東“數字政府”的框架下,統一由市級建設覆蓋全市的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平臺依托政務云平臺部署建設,充分利用現有政務云平臺,縮短平臺的建設周期,集約建設、分級管理、全市覆蓋,采用市縣所一體化模式,市級建設視頻存貯和管理平臺,統一接入各縣區監管單位及前端學校視頻設備。實現統一平臺、統一標準、分級管理。
第五條督促引導
與行政許可相結合,積極引導各學校食堂在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前先完成“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及接入工作,確因特殊原因未能接入的,應在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平臺接入。對未按要求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的學校,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日常監管頻次,并將有關情況及時向該學校的主管部門進行通報。
第六條信息公示
各學校在接入“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時,應對食品經營許可信息、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信息,食品安全承諾書、食品安全管理員信息、從業人員健康信息、使用食品添加劑相關信息、大宗食品原料索證索票信息、日常監督檢查以及食品安全自查情況等食品安全信息通過平臺進行在線公示。
第七條巡查監管
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落實專人負責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的線上巡查工作。市級將不定時對各縣區局轄區內線上巡查情況進行抽查,縣級、基層監管所要確保每星期至少各組織1次對轄區內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的運行情況等進行線上巡查。
線上巡查應根據年度檢查計劃、“雙隨機”抽查計劃,結合學校食堂日常監管、專項檢查、飛行檢查等發現的問題,將遠程監控與現場檢查有機銜接,切實發揮平臺效能,提高監管效率。監管人員通過觀看視頻直播、視頻回放等形式,進行網上巡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后,根據違法違規行為類別及程度,及時通知具體監管的執法人員、 學校相關責任人進行跟進處理,定期對AI智能盒子抓拍存在違規行為的學校、種類及頻率等進行不同維度分析研判,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及時針對重點監管對象及違規行為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壓實學校責任人主體責任,實現精準化監管。
網上巡查重點區域及操作環節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一)食品倉庫,查看該區域的衛生狀況和工作情景,食品原料是否上架分類存放,員工工作期間是否有不良行為,是否有老鼠等生物進入食品倉庫。
(二)粗加工制作區,查看該區域的衛生狀況和工作情景,原料洗滌水池的標識分類,崗位人員是否按照水池標識的用途分類使用,員工工作期間是否有不良行為,食品是否上架分類存放等情況。
(三)烹飪區,查看該區域的衛生狀況和工作情景,地面、工作臺面和設備設施是否干凈衛生,員工是否穿戴干凈的工作服帽,員工工作期間是否有不良行為,直接入口食品、半成品、食品原料是否分開存放,生熟容器是否有明顯的標示并分開存放,食品或盛裝食品的容器是否直接置于地上,是否將回收后的食品經加工后再次銷售等情況。
(四)專間、備餐間,查看專間區域人員進出情況與工作情景,預進間的門是否自動閉合,人員進入專間工作時是否洗手、更衣、佩戴工作帽與口罩,紫外線燈與空調等設施是否正常運轉; 操作臺、砧板、工用具是否干凈衛生;剩余的直接入口食品是否存放于專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凍;員工工作期間是否有不良行為,是否存在未在備餐間內進行備餐操作的情形,是否在專間從事與之無關的活動;專間內是否存放非直接入口食品或其他雜物等情況。
(五)餐飲具洗消區,查看該區域的工作場景,包括餐飲具回收、清洗、消毒、保潔全過程,熱力消毒設備的工作狀態,化學消毒液的配備與更換,餐飲具的保潔、存放,垃圾桶是否加蓋、是否及時清運等情況。
(六)面點間,查看該區域的衛生狀況和工作情景,地面、工作臺面和設備設施是否干凈衛生,員工是否穿戴干凈的工作服帽,員工工作期間是否有不良行為,食品添加劑存放、使用管理等是否符合要求等情況。
線上巡查應在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錄入登記,做到巡查留痕。
第八條學校自查
各學校要圍繞全面落實學校食品主體責任,建立學校食品安全校長負責制,指定專人負責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工作,由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定期通過平臺開展每日、每周、每月自查工作。學校領導、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堅持問題導向,采取定期巡查、隨機抽查等方式,通過觀看視頻直播、視頻回放等, 掌握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狀況,及時發現問題隱患,研究解決辦法, 消除食品安全風險。巡查重點及內容可參考本制度第七條相關要求。
第九條數據維護
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數據采用政務云及學校端雙向同時儲存,平臺政務云數據安全及管理由揭陽市市場監管局統一負責管理。各學校要指定專人負責學校端本地視頻數據存儲安全管理,攝像機視頻圖像存儲時間應不少于15天,不得刪除、更改、損毀原始錄像和操作日志等,同時要確保接入平臺攝像頭保持在線狀態。由專人對相關數據和信息進行更新維護,發現攝像頭信號丟失、數據或平臺異常等情況應及時進行跟蹤處理。
各級市場監管、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緊密配合, 加強工作信息通報和信息共享,形成監管合力。堅持問題導向,通過“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發現的食堂食品安全問題要迅速處置,并督促學校分析查明原因,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嚴防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第十一條培訓機制
各級部門要加強監管人員特別是基層監管人員培訓,強化“互聯網+明廚亮灶”操作培訓,提高一線監管人員食品安全監管專業技能, 熟練掌握應用“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開展網上巡查、系統抓拍數據分析、違法違規行為處置技能,不斷提高發現和處置食品安全風險隱患的能力水平。
各級部門要結合學校食品安全培訓工作,強化食品安全管理員、平臺操作人員培訓,建立完善“互聯網+明廚亮灶”培訓制度,根據不同地區、不同類別學校特點,做到各級各類學校分級、分層、分類培訓。
第十二條社會監督
由學校提供給家長代表賬號,通過移動端APP等模式,對 學校食堂進行遠程實時視頻監看和查看相關食品安全信息,家長代表移動端用戶管理、權限分配由學校進行管理,充分利用報刊、電視及網絡等多種渠道,大力宣傳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監管工作成效,充分調動學生家長、第三方機構、新聞媒體、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社會各界的積極性和能動性,助力校園食品安全監管,強化社會監督,實現社會共治。
第十三條校外供餐監管
供餐學校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以下稱供餐單位),參考學校食堂管理要求一并納入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管理。采用由供餐單位提供餐食的學校,應優先選擇通過HACCP 或ISO 22000體系認證和已建成“互聯網+明廚亮灶”的供餐單位,并健全食品安全巡查的組織實施,通過“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全面檢查供餐單位食品安全情況,發現不符合相關要求的,要求供餐單位立即整改,如有違法違規行為的應及時通報揭陽市市場監管局。
第十四條考核機制
加強對落實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和應用工作的督導檢查,市場監管部門將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工作情況作為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級評定的重要參考因素,各級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將“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工作納入學校管理計劃及評估考核指標,逐步形成政府引導、社會監督、學校食堂自律的工作機制。
第十五條智慧監管
根據《廣東省學校食堂互聯網+ “明廚亮灶”平臺建設指南》 相關要求,逐步完善我市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平臺功 能,建立基于大數據分析的食品安全信息平臺,推進大數據、云計算、物聯網、AI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技術在食品安全監管的應用,實施智慧監管,提升原料溯源把關、設施設備管控、人員行為糾偏等的智能化水平。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揭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揭陽市教育局、揭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第十七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