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動減免國有房屋租金的通知
按照《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8部門關于推動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粵建房〔2022〕152號),我市各地各單位要加快落實減租政策。
一、各級履行出資人職責機構(或部門)負責督促指導所監管國有企業落實租金減免政策。有關部門要督促指導管理職責范圍內的國有房屋出租人主動與承租人對接,加快落實國有房屋租金減免政策。
二、對承租國有房屋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制造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022年減免3個月租金。對2022年租期分屬不同承租人的,要根據不同承租人實際租期按比例減免。
三、對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東莞市、中山市按所在的鎮和街道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制造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的,在減免3個月租金的基礎上增加至減免6個月租金,補充減免工作要在出現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后2個月內完成。
四、對于轉租、分租國有房屋的,各地要持續加大工作力度,確保減租政策惠及最終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