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府〔2021〕34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立現代財稅體制的決策部署,深入推進預算管理制度改革,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國發〔2021〕5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打造新發展格局戰略支點,深入實施“1+1+9”工作部署,圍繞保障國家及省的重大戰略任務落實,堅持系統觀念,按照“規劃引領、政策聚焦、強化統籌、提升效益”的原則,構建全省統籌、全域協同、全鏈條銜接的預算管理格局,促進政府治理效能提升,為我省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國前列、創造新的輝煌提供堅實保障。
(二)目標任務。以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機制為核心,打造貫通重大戰略任務到政策項目的保障鏈條,推動形成“一張藍圖干到底”格局。以加強財政資源統籌為抓手,完善財政資金資產資源和政策系統集成的管理模式,推動形成“大財政大預算大資產”格局。以建設“數字財政”為支撐,建立全省統一規范的財政協同機制,全面增強整體預算管理能力,推動形成全省預算管理“一盤棋”格局。
二、重點任務
(三)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機制。將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作為預算安排的首要任務,建立大事要事保障清單管理制度。圍繞國家及省的重大戰略任務,省財政部門牽頭梳理編制全省統一的大事要事保障清單,報省委、省政府批準并根據年度重點工作實行動態調整。省業務主管部門要依據清單逐項細化具體政策措施,明確優先順序、績效目標、事權劃分和具體項目,制訂資金保障方案。強化大事要事保障清單剛性約束,各地、各部門要統籌資金優先保障清單事項,未按規定保障到位的,原則上不得安排其他事業發展性支出。各地政府要定期研究審議清單保障落實情況。
(四)加強財政資源統籌。規范政府收入預算管理,不折不扣落實各項減稅降費政策,依照法律法規及時足額征收應征的預算收入。加強預算體系銜接,穩步擴大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規模。強化地方政府債券資金統籌配置,優先安排經濟社會效益高的資本性支出項目。加強政府性資源統籌管理,健全國有資產共享共用機制,建立政府公物倉,完善政府性資源資產市場化出租出借和交易處置制度,適時推動政府股權項目處置。創新重大項目投融資機制,強化國有企業、政策性基金履行政策性任務出資責任,積極引入社會資本共建共享,擴大基礎設施項目直接融資規模。盤活各類存量資源,建立新增資產配置與資產存量掛鉤機制,定期核查和清理存量資金,完善結余資金收回使用機制。
(五)加強財政支出政策統籌。各地政府要大力優化支出結構,重點保障大事要事保障清單事項,按照事權劃分承擔支出責任,形成全省協同保障機制。加強中央財政政策對接,統籌用好上級轉移支付和本級預算資金。加強跨部門支出政策協調,在產業發展、科技創新等領域推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改革經驗,同一領域資金由市縣統籌安排項目。強化對具有正外部性創新發展的支持,綜合運用以獎代補、貸款貼息、風險補償等方式,結合支持對象進行優化組合。不折不扣落實過緊日子要求,嚴控一般性支出,大力壓減無效、低效支出,騰出財力優先保障“三保”等重點支出。運用零基預算理念,到期政策經評估后分類予以延續執行、調整或取消,取消的額度收回財政統籌,不作為部門固化支出基數。
(六)強化中期財政規劃約束。各級財政部門圍繞大事要事保障清單滾動編制中期財政規劃,按照量入為出原則確定各項支出政策的三年支出限額,加強對年度預算編制的預期引導和總量控制,實現跨年度預算平衡。各級業務主管部門結合政策和項目實施進度,滾動編制分年度資金安排計劃,減少年度間結轉。強化中長期財政運行風險防控,加強中長期支出事項和跨年度項目管理,合理制定政府債務償還計劃,實施財政承受能力評估和應用,推動財政可持續發展。
(七)全面實施項目預算管理。將項目作為預算管理基本單元,實施全生命周期管理,預算支出全部以項目形式納入項目庫管理,未入庫項目一律不予安排預算。健全項目入庫評審機制和項目滾動管理機制,夯實項目前期儲備工作,按照輕重緩急和成熟度排序,總體規模不得少于預算申報額度。省業務主管部門要在每年9月底前將下一年度延續性政策的績效目標和考核要求告知各地,資金分配與各地項目的數量、質量和成熟度掛鉤。省發展改革、財政部門建立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項目庫,按照“急需、成熟、統籌、集中”原則組織儲備項目。省級對市縣重點平臺收入返還政策調整為支持重大項目的轉移支付政策。
(八)全面推進財政支出標準化。健全基本公共服務保障地方標準體系,省財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民生支出清單管理制度,加強民生政策事前論證評估,市縣出臺民生政策或實施提標擴圍前,應按程序報上級備案。建立不同行業、不同地區、分類分檔的預算項目支出標準體系。各級財政部門要完善通用標準,各級業務主管部門要制定本行業領域專用標準,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將科學合理的實際執行情況作為制定和調整標準的主要依據。
(九)建立常態化財政資金直達機制。省財政部門要穩步擴大直達資金范圍,逐步將涉企涉民生、基層財力保障等資金納入其中,并優化分配下達、監控監管方式,推動資金直達使用單位、直接惠企利民,防止擠占挪用、沉淀閑置。省業務主管部門要規范項目審批權限設置,事關全局、跨區域的重大項目和試點示范類項目應保留省級審批權限,其余項目審批權限下放市縣,市縣完成上級考核要求后可在同一領域中統籌使用資金。省級統一搭建財政補貼管理平臺,支持各地實行線上申領、審批、發放“一網辦理”,提高預算執行效率。
(十)強化預算績效管理和監督約束。各級業務主管部門要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根據發展規劃的主要指標和部門主責主業,確定部門整體績效目標,細化支出政策績效指標。全面實施事前績效評估,對照整體績效目標,運用成本效益分析等方法對新增支出政策和項目開展評估。實施重點資金預算執行和績效目標運行情況“雙監控”。穩步擴大部門整體績效評價實施范圍,全面開展大事要事保障清單事項重點績效評價。健全激勵約束機制,績效監控、評價結果實行與政策完善、預算安排調整等掛鉤,探索與部門和市縣統籌資金權限掛鉤。優化預算績效管理與機關績效考核的銜接,逐步提高指標權重。完善省對市縣財政管理績效考核制度,加大考核結果與轉移支付安排掛鉤力度。充分發揮黨內監督主導作用,推動財會監督等多種監督方式協同發力。建立監督檢查結果分類分級運用機制。
(十一)增強市縣管財理財能力。實施省對市縣財政預算安排審核,省財政部門制定統一標準的預算編制規范,加強對市縣重點支出預算、“三保”預算、收入預算、民生政策、風險防控、程序合規性的前置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糾正,督導市縣科學合規配置財政資源。推廣定期研究財政重點事項工作機制,各地、各部門要每月集體研究分析收入組織管理、支出執行和績效目標運行等情況。健全市縣財政風險評估和應對機制,省財政部門加強政府債務風險評估結果應用,組織實施市縣財政承受能力評估,“一市一策”指導防范化解隱性債務風險。
(十二)強化“數字財政”系統支撐。加快“數字政府”公共財政綜合管理平臺建設與應用,縱向貫通省、市、縣、鄉(鎮)各級財政部門,橫向接入各級預算單位,2021年實現全面運行。推進財政與組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稅務、人民銀行、審計、公安、市場監管等單位的跨部門信息集成,推進人大預算聯網監督工作,加快大數據智能化開發利用,實現數據信息互聯互通、共享共用。規范各級預算管理要素、業務流程和控制規則,強化預算動態監控和閉環管理,實現資金來源去向全程留痕、可追溯,支撐預算管理制度創新。
三、組織實施
(十三)各地政府要加強對預算工作的統籌協調,落實“三重一大”集體決策機制,系統謀劃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管理,提高財政統籌能力和水平;根據本意見進一步細化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完善工作機制,壓實主體責任,確保各項改革任務及時落地見效。
(十四)省財政部門要統籌抓好各項任務落實,抓緊完善各項配套制度,明確責任分工,及時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健全省與市縣財政干部交流和結對幫扶機制,加強省對市縣預算管理常態化培訓指導,推動全省預算管理水平整體提升。
(十五)省業務主管部門要明確負責統籌本部門預算管理工作的內設機構,強化人員配備,完善預算管理制度,在項目謀劃儲備、資金使用管理等方面加強對下級部門指導督促,形成全省落實重大戰略任務的工作合力。
廣東省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1日
相關閱讀